“这是一场静水深流型的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PA教育中心执行副主任、民间组织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秘书长蔡礼强这样评价本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4月24日和5月6日,国务院分别决定取消和下放了71项和62项行政审批事项。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次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动员。这意味着,新一届政府成立两个多月以来,已经3次提到行政放权,133项审批事项将被“松绑”。
“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已经历了6轮‘大动作’。本轮改革可谓抓住政府职能转变的‘牛鼻子’,因为行政审批权是政府部门最具‘含金量’的权力。”在蔡礼强看来,本轮机构调整的部门数量不大,却堪称中国走向“有限政府”的一场深刻自我革命。
静水深流型的改革意味着任务艰巨,“暗礁”潜伏。蔡礼强提示,除了严防利益格局成为改革“绊脚石”外,3种情况最值得改革者警惕:行政审批权“明放暗不放”、改革避重就轻和官办协会担当“二政府”。
“改革过程中的挑战很多,因为这场改革涉及的就是背后的利益配置问题。实施起来可能阻力重重,并伴随诸多怪相。”蔡礼强提示,因利益格局“绊脚”而功败垂成的改革,历史上并不鲜见。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有3块“暗礁”最需要警惕:
一是“明放暗不放”。比如把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核准制等,但实质上,还是等同于变相的审批。
二是避重就轻。把不太重要、不太关键的审批权下放,但仍把一些项目审批、投资审批、资质审批等关键审批权,牢牢抓在手里。
“操作中,一些部门可能把那些含金量比较大的审批项目、可以带来重大寻租空间和寻租机会的项目,通过隐藏、移花接木的方式保留下来。而把一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已经失效的审判项目,上报取消。”蔡礼强称,改革过程中,应当警惕一些部门这样“蒙混过关”。
三是把审批权转移给一些官办协会手中,让没有独立性的官办协会发挥“二政府”作用,但审批权还是“遥控”在政府手上。
“很多社团组织与政府机构是依附关系,和主管部门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独立性不够。”蔡礼强说,若政府主管部门将审批职能转移给这些社会组织,实质上是“放手但不脱手”,无益于改革的推进。
如何绕过这3块暗礁?李克强总理5月13日已开出了一个药方:监督与问责。
李克强总理表示,新一轮转变政府职能的大幕已经拉开。要严格落实任务和责任,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要把职能转变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改革要公开透明,把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摘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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