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官员之间由于门生故旧的交叉关系组成一个“熟人社会”,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实行的是内部人控制,因而结成利益同盟,你好我好大家好。更为甚之的是,一些地方小圈子内,对贪腐者依然视为同“志”,彼此关系更像是某种打断骨头连着筋的攻守同盟,自然“一人有难、八方驰援”。“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劝诫,在他们眼中只剩“救人”,不计其余。这种仗义,仗的是圈子利益之义;这种慷慨,慷的是政府公信之慨。
公权越位,值得警惕。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当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护短”和“求情”。为了达到目的,公函甚至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为要挟之潜台词,可谓不遗余力。身为市场“守夜人”的政府,在市场纠纷中,本应秉承公正、中立的基本红线,而不该视合同、协议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橡皮泥,公然偏袒某一方,在利益争夺中赤膊上阵。一些地方政府之手伸得太长,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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