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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建议修改预算法

tupianzhongguo 2013-07-09 20:46:48 总第209期 放大 缩小

预算法是政府经济权力分配的主要依据,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一部好的预算法,有利于建设一个公开透明的责任政府。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近日指出,中国目前公布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吴晓灵认为,预算科目不够完整细化,预算公开不够充分。目前的财政预算只落实到“款”,重点项目到“项”。这种粗放式的管理带来了诸如跑“部”钱进的问题。此外,现实中很多部门以国家秘密为由回避预算公开,大大削弱了预算公开制度的执行效果。

为此,她建议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如下修改:

一是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二是规定将报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进行细化。

三是增加对财政专户进行监督的条款。规定有预算收入上缴义务的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开立预算收入过渡账户,防止利用过渡账户进行违法调节预算收入进度,截留、占压、挪用预算资金,私设小金库等不法活动,预防和治理由于擅自开立预算收入过渡账户而产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政府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五是增加国库事中监督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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