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黑幕中的“政府之手”》这篇文章用“黑幕”这个词来形容行政审批权,我觉得再合适不过。我曾经听政府官员说过“行政审批权才是真正的权力”,而在现实中“行政审批权”也导致了最多的贿赂、腐败、内幕交易。正如作者所说的,由于存在行政审批,政府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一些市场优质资源批给国有企业,而对民营企业则可以运用各种借口拒绝其进入。近年来在很多行业领域出现的“国进民退”现象,就与行政审批权的泛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个优质的市场就像一块香甜大蛋糕,企业们都想去抢,而行政审批的存在,就意味着管理部门有分蛋糕的权力,能够直接决定谁可以得到多少蛋糕。更为关键的是,行政审批的权力往往还缺乏监督,即使有监督,也只是上级监督下级、左手监督右手的关系。在这种模式下,又如何能杜绝腐败!
——北京读者 焦林
李克强总理上台以后,多次强调政府要简政放权,不该管的事不管,把错安在政府身上的手砍掉。贵刊上期中《美国政府管什么?——美国行政审批制度的特色及启示》一文,较为详细的讲述了美国的行政管理方式,对于当前中国政府的改革颇有借鉴意义。正如作者所说,美国并不是没有政府管制和行政审批,但是美国的政府管制和行政审批制度需要接受严格的司法审查。也就是说美国对于市场的管治是基于法律规定而开展的。而中国林林总总的行政审批,在制定的过程中极少参考法律条文,更别说经过地方人大的审核什么的了。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中国的法律环境还不健全,许多东西缺乏法律规范,但是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一些官员缺乏法律意识。我们总在强调“依法行政”,大家总是理解成“依照法律行政”,其实应该是“依靠法律行政”,把法律作为行政管理的手段和武器才是正确进行行政审批的唯一途径。
——上海读者 娄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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