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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将向何处去

shehuiguangjiao 2013-07-25 12:48:34 本刊特约记者 王聃/文 总第211期 放大 缩小

 

如果要来评选跨年度的纠结新闻,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推进的艰难无疑可算得上一条。按照住建部当初的约定,2013年7月1日,是全国50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最后期限,现在时间早已过去,但有关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情况却一直未见官方消息。

是尚未完成,还是不愿对外公布,抑或其中有着更大的隐情?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之上的云山雾绕,让人几乎触摸不到真相。作为一种“非同寻常”的制度设计,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规定刚面世之际,就曾经寄托了公众太多的反腐期待。不少人都相信,只要它能够实现,众多牵涉到腐败的“房爷”、“房嫂”乃至“房多多”都会无所藏匿。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难出,一时让猜测与不解齐飞。

全国50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现在进程几何?公开的最后期限已过,是时候来问一问了:它面世的阻碍到底在哪里,它何时才能真正“破茧”?

蹒跚且不透明的联网进程

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为何总成为舆论的焦点话题?原因正在于其蹒跚不前的进程。

不少媒体对此早已进行过梳理。住房个人信息联网的制度构想提出,最早其实可以追溯到2010年4月17日,当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第一次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了要求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随后到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这个文件再次明确要求: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

之后,开始有相关工作规划的逐渐落地,首先是住建部约定,到2011年年底,全国有40个城市需要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的联网工作;大约到2012年年中,又有住建部某负责人表示,40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已经完成,未来该系统或将扩大到500个主要地级市。

但作为一种看起来不正常的现象,无论是此前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相关规划的发布,还是此后40与500城市具体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的推进,作为主管者和推动者的住建部都显得格外“低调”。社会对该联网工作的知晓,不是从媒体的报道中不经意间发现蛛丝马迹,就是住建部方面不小心“说漏”了嘴,这种似乎刻意不主动告知社会的行政举动,更催生公众的不解与怀疑。时至今年7月1日,全国50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最后期限已到,但相关信息仍然未加披露,这愈加助推了种种社会疑虑,让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成为“捂不住”的新闻。

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进程蹒跚且不透明,既带来了公众的不解,也招致了观察者对“行政品质”的发问,如有媒体评论就指出,“只干不说”并非正常的现代行政品质,政府部门应有良好的允诺与践诺习惯。评论说,在信息时代,社会日渐开放,政府如何决策,作何决策,人们不会无知无闻。当初设定了哪些目标,做出了哪些承诺,网上、舆论中,都会留存记忆。政府决策执行有时间表,社会舆论也会形成相应的目标预期,政府工作推进到了哪一步,或者到底有无进展,人们都有判断,也决定了政府的公信力到底加分还是失分。

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堵”在何处

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呼之难出,联网真难于上天乎?事实上,种种事例早已经表明,个人住房信息统计与联网根本不难,这从一些公众不小心就发现某官员“数量惊人”的住房消息中就可窥见,而在极少数城市,它们早已实现了与住建部数据同步更新,完成了房屋管理系统、交易登记整合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三大系统与省、部联网工作。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在技术上从来都不是问题。

那么,住房信息联网究竟“堵”在了何处?在围观者看来,原因不外乎如此几种:地方管理者对自身利益的过于考量;一些拥有大量住房的官员害怕财产公开;普通购房者担心联网是为征收房产税铺路、忧心于它可能侵犯个人隐私与监控异地购房。

住建部负责人早就指出,如果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再加上银行系统、财政系统、税务系统的一些信息,形成一个平台,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它对房地产市场所带来的影响将是巨大的。在一些围观者看来,推进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也因此成为地方政府眼中的敏感问题。透明且公开的个人住房信息,将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最基础的数据,也必将带来现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巨大变革,最终对地方政府的房产收益衍生影响。其中一个最大的影响将可能是:透明的数据有利于中央调控,房价下降,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中获益将日渐减少,这自然会导致他们对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有形与无形地抵制。

地方政府的态度被关注,贪腐官员的强烈反对也被更多的人聚焦。不少官员拥有数量众多的住房早已不是秘密,几乎在每一起落马官员案件中,都可以发现形形色色的“房事”。很明显的一个事实是:倘若大范围内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能够实现,那无异于将贪腐者的房屋数完全暴露于公众目光之下,进而加速其被监督的过程。而他们中的一些人又为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的具体执行者,顺理成章的结果只能是:他们对此项工作进行强烈反对,让个人住房信息联网难以迅速推进。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主政者也对此存在顾虑,害怕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真正兑现,导致当地一些官员贪腐事实无法再被掩盖,众多官员落马又会造成一地官场之震荡,他们也会客观上站到反对住房信息联网的人群中来。

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前路何在

看不清理还乱的联网进程,使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政策的前景黯淡不明,不少人在猜测,不少人也在观望该项政策的走向: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政策将向何处去?

众声喧哗中,有金融学学者指出,住房信息联网应该缓行。在他看来,住房信息联网并不就是一件“大好事”。他的理由有三,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官员的房产信息,应该是通过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完成。至少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没有通过房产信息来解决贪腐问题的。其次,住建部所指的住房信息联网,目前来看,这个联网系统对于普通民众并没有多少好处,以前该怎么办的房产登记,现在还是该怎么办。再次,如果政府决策只是依赖于一个系统的信息,也很危险。总之,房产信息不联网并不坏什么事,但是,为保护公民个人隐私计,为节约财政资金计,眼下这个华而不实的房产信息联网即便不该停止,也应该缓行。

当然,这仅是“一家之见”,在更多的公众看来,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其前景依旧可观,当下最重要的,是尽快消除制度推进无形且巨大的“障碍”。

不少人评论者与分析人士表示,当下刻不容缓的任务,在于将此种由住建部一家运作的制度推进,上升为国家层面上统一的规范和管理,制度执行规格的提升,意味着更多的高层级管理部门将参与其中,这必将衍生出强大的现实执行力,不仅可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也可保证全面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准确。与此同时,它还能制定出明确的工作推进计划,确定部门分工和职责,形成清晰的问责制度,如此之下,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才能实现切实的“突破”。

也有观察者将视野拓展得更宽广了些,制度上的升级与纠偏是必要的,其他配套性举措的加速完善也不可或缺。譬如,曾经被媒体无数次提及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它应当尽快起草。当不动产登记条例被明确,地方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定责任也就被明确,它们就必须进行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否则就是违法。

一言以蔽之,考量当下的现实,要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依旧道阻且长,但作为一项被设计者和社会公众都曾寄托厚望的公共政策,它需要被兑现。静悄悄的联网过程不是社会所愿意看到的,也无法彰显出设计善意与其内在的指向。即便从信息社会的角度来说,透明的公共信息也是大势所驱。毫无疑问,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政策以及作为执行者的住建部,因为在最后期限之前仍旧没有兑现诺言,它们又一次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不是用来反腐的

2012年下半年以来,“房姐”、“房叔”、“房媳”轮番登场,这些涉房事件不断刺激着公众的神经,人们感叹,到底有多少人不合理或不合法地拥有数十套,甚至上百套房产?随着住建部多次强调要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公众也对其寄予了“反腐”厚望。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认为这是对个人住房登记系统功能的一种误读。

其实,自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推出以来,住建部官员经常被问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个系统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对于这个问题,上至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下至实际推动该项工作的官员,都在多个场合强调,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只做数据统计、分析汇总,不提供查询服务。

不过,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对房产信息的披露仍存有担忧和顾虑。为了减少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顾虑,住建部也和地方政府签订“安全协议”,承诺联网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而且查询权限也保留在地方政府,住建部颁布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也对信息查询权限作了严格规定。这就意味着以“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进行反腐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其实,住建部同地方政府签订‘安全协议’不仅是保护官员的个人隐私,也是在保护公众的个人数据信息的安全与隐私。”程啸说。

“即使联网之后,怎样查询信息应该受到限制。”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也对记者强调,个人住房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权的范围,物权法明确规定,在平等的市场主体进行交易时,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方可进行查询,即使公安、检察等公权力机关要查询相应的房屋权利信息,也应当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进行。因此,不应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和反腐做紧密的联系。

程啸认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也许会在一定程度上为反腐提供便利,但真正的反腐应当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如建立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等。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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