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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冤假错案 中国强化法官责任追究制

shehuiguangjiao 2013-07-25 12:49:53 总第211期 放大 缩小

 

近日,河北“王书金案”主犯由于被认为是另一起已执行的强奸杀人案件“聂树斌案”的疑似真凶而备受舆论关注。这跟近年来司法领域冤假错案频出有关,公众对司法公信力和法官公正判决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期待。

在河南,一名“眼花”法官已经为自己的错判付出了代价。在审理一起致3人死亡、2人受伤的交通肇事案时,他以不能证实的依据对肇事司机做出有期徒刑两年的减轻处罚判决,后自称“眼花”错判,引起舆论哗然。很快,这名法官就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目前已开庭审理。

近年来,中国司法领域出现多起社会影响广泛的冤假错案,最近陆续得到纠正的就有浙江陈建阳5人劫杀冤案,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等。仅在河南,2010年“赵作海案”发生后,又相继出现“时建锋天价逃费案”、“智障人吕天喜抢劫案”、“眼花法官”等几起错案。

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心理预期遭受了严重挑战,不少错案演变成全社会参与讨论的公共事件,中国人对司法公正的期盼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热度。这个事关人权的问题同样引起了海外的极大关注,也受到中共高层的重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7月4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提出,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要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他还希望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

在评价一系列冤假错案的由来时,法律人士认为,个别法官素质低下、责任意识淡薄,甚至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是重要原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回应“眼花”案也称:“这暴露出法官司法良知丧失、职业道德沦丧,超出了社会公众的底线。”

“现在是办了案就负责一辈子,哪怕当事法官已经提拔、调离、辞职或退休,发现错案就问责到底。”张立勇说,最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法官会更谨慎。而在过去,虽然最高法也有追责的相关规定,但操作难度较大,一些错案发现较晚,导致责任追究长期搁置,实际上是免除了错案责任。

每个硬币都有两面,对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的质疑之声也存在。“办案可能面临牢狱之险,这种‘紧箍咒’是否会影响法官积极性?”“承认错案是不是对法官权威的伤害?”

“法官只要公正审判了,就完全不用有心理负担。”清楚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来龙去脉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王宏昌介绍,考虑到错案追究的后果严重,有时甚至会影响法官的职业生涯,在错案标准的界定上十分严谨慎重,既要防止法官违法、枉法去办错案,同时又保护法官依法独立行使裁判权。王宏昌说,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对法官是一种解脱,也有助于公正处理案件。

试水错案责任追究的不只是河南,湖南、辽宁等地陆续也在进行类似制度的探索。法官面临入狱之险可能只是引子,随着一批冤假错案的纠正和重新审理,中国正走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道路上。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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