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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还差临门一脚

tebiebaodao 2013-08-19 21:28:50 总第213期 放大 缩小

张锐/文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学教授 )

作为中国金融改革极度活跃与亢奋的领域——利率市场化正以自己的独特路线,向着纵深领域延伸和突破,也朝着新高度跨越和登攀。

渐次性破冰

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这一被西方社会奉为市场经济之圭臬的利率形成机制伴随着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放开同业拆借市场利率而在中国铿锵着地。此后的17年时间中,利率市场化的脚步不仅从未停歇,而且不断提速,

央行在2000年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被视为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第一次实质性大手笔。两年之后,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权也交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同时央行对美元、日元、港币、欧元小额存款利率仅实行上限管理。

外币利率管制政策放宽之后,为本币利率松绑的脚步接踵而至。在前两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基础上,2004年央行再次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9-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9-2倍;而就在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9个月后,央行作出了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且不设底线的决定,至此,中国利率市场化进入到“贷款利率按下限管理、存款利率按上限管理”的阶段。

2012年应当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里程碑之年。在两次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当年中央银行作出了扩大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决定,其中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这次政策调整被外界看成是更大尺度的利率市场化步伐即将启动的一次预演。

中国利率形成机制在边际上逐步引入市场化成分的脉络与次序在时光隧道中演绎的非常明显。需要强调的是,从国家开发银行于1998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市场化发债的成功收官,到次年国债发行采用市场招标的完美转身,再到最近几年银行理财产品规模的狂飙突进,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已完全实现市场化,至此,作为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公里”——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已近在咫尺。

关键性跨越

释放改革的红利,可以说是进入2013年后普通百姓所听到的来自高层最清晰的声音之一,而且人们也相信中国具备更广阔的改革红利拓展空间。因此,当央行宣布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时,决策层清晰听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掌声。作为一项重大的政策破局,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无疑标志着中国利率市场化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客观上分析,放开贷款利率对于实体经济是一个全方位的利好。一方面,由于信贷资金价格的竞争性,企业与银行的谈判空间随之打开,相应的博弈能力也较之前得到显著加强,而为了能够争取和留住更多的企业客户,银行也会尽最大努力降低资金价格,从而直接减少了企业获取贷款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银行失去贷款利率下限的“兜底”后,大企业和银行谈判中议价能力会进一步增强,相应地就会逼迫银行把更多的精力投入议价能力比较弱的中小企业领域,从而有力于信贷资源更多地流地向小微企业配置,在大大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同时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贷款利率市场化引发的价格体系重估和利润再造从而加剧银行业的竞争,进而倒逼全行业进行深刻的变革和调整已在所难免。分析发现,中国融机构存贷利差长期维持在300个基点左右的高水平,但贷款利率放开后,贷款资金价格的下行将是大势所趋,银行通过存贷差轻取商业利润的空间会大大压缩,这种情况必然倒逼银行开发更多的盈利渠道与业务资源,以赚取更多的非利息收入,微观金融创新由此得以激活,银行经营模式的多元化也得以彰显。另外,贷款利率市场化后,银行通过存贷款利差的自我保护功能将削弱,相应地对其定价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过高的定价会失去客户,而过低的定价不能完全覆盖经营管理的成本,因此,未来只有风险管理能力强、管理成本低的银行才能以较低的利率获得较好的收益,也更容易在竞争中胜出。这有利于行业的优胜劣汰和提升整个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贷款利益的市场化呼唤着经营主体的多元化。理论上而言,市场的竞争度影响甚至决定着商品与要素的价格水平,为了能够使有限的流动性流向实体经济,必须引入更多的“鲶鱼”。为此,放松贷款利率可以说是民营银行等新的市场主体的一枚催化剂,新的金融微观主体再造将会大大提速。可以预言,在利率市场化整体落地之后,民营银行必将跃升为中国金融领域的一个强大方阵。

临门还差一脚

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农村后城市,先小额后大额——按照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基本脉络和路径,在贷款利率完全放开之后,接下来的就轮到为存款利率松绑了。然而,国际经验表明,存款利率市场化实乃利率市场化最为关键、风险最大的一步,对此,央行的正面回答是,当前尚不具备完全放开存款利率的条件。

根据央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透露的数据显示,2010至2012年,国内5家主要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净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达66.19%,充分说明国内银行的主要收入是来源于存贷利差。因此,如果贸然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银行吸纳存款成本将会大幅上升,利差空间就会被强烈压缩,从而冲击银行的盈利能力,最终会影响到银行的自有资本率,并造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对此,央行不得不谨慎从事。

高价或者恶性揽存是存款利率放开后极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根据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揽储利率预测,如果放开存款端,存款利息估计会上浮30%至50%。问题的关键在于,银行不会将孽息成本完全让自己承担,其很容易转嫁到实体经济身上。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4至6月份,M2(广义货币)同比增速分别为16.10%、15.80%和14.00%,央行收缩流动性的趋势逐步加强,同时基于高层盘活存量的指导思想,未来货币增量规模将进一步缩小,相应地,偏紧的市场资金供给会成为常态。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足够能力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转嫁存款利率成本,从而推升企业的融资成本,灼伤实体经济。

利率与汇率的正相关关系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成为了放开存款利率的又一个现实制约因素。贸然放开存款利率,人民币升值的空间就会迅速被打开,进而对中国本已每况愈下的出口构成反压。资料显示,自2005年汇改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已累计升值33%左右,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对外出口贸易增速逐年放缓 ,在这种情形下,存款利率的放开将会令出口雪上加霜,从而遏制和掣肘实体经济增长的正常步伐。

因此,基于稳健与渐进的政策路线,遵循“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的基本脉络,央行下一步可能进一步扩大甚至放开中长期定期存款的上浮区间,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步扩大短期和小额存款利率上浮区间。从放开口径看,目前存款利率的上限是基准利率的1.1倍,预计下一步将先放宽至1.2倍,直至最后完全放开。从时间周期看,如果按照国际上平均20年,最长23年(印度)的时间表粗略推算,存款利率的市场化会在未来3-5年内落地,如果结合中国在2020年之前实现资本账户开放,那么利率市场化也将在2015-2017年之间着陆。

催熟外部条件

作为一项牵动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乃至金融系统安全的重大政策变革,利率市场化的最后成行既需要相应的局部成熟环境作支撑,更需要再造出相关的保障制度作匹配,否则,改革就会由于条件约束而浅尝辄止,甚至会因为难以承受代价之重而孑然夭折。综合起来,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必须营造和催熟两大环境要素:

一方面,要取消存贷比限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银行存贷比指标必须遵守75%的监管红线,即每100元存款放出的贷款不得超过75元,如果银行没有存款,也就不能对外发放贷款。从这个角度观察,央行虽然放开了贷款利率,即所谓的价格控制,但依然没有放开对贷款规模的限制,即所谓的数量控制。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存款利率没有放开,银行获得市场增量资金的能力依然受限,相应地,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领域投放信贷资源的能量将受到极大约束,贷款利率的放开客观上成为了一块鸡肋。不仅如此,在没有放开存贷比的情形下,由于存款规模决定银行贷款规模与盈利程度,提前放开存款利率只能会让银行陷入揽存的恶行竞争之中。显然,取消存贷比乃放开存款利率的先决条件。

另一方面,要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国际惯例表明,存款保险是利率市场化的核心一环。利率市场化之后,银行间的竞争会加剧,银行机构的优胜劣汰更加明显,可能会有少数经营不善的银行发生经营危机或者倒逼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存款保险机构及时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围绕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筑,未来管理层将会研究制定《存款保险条例》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等金融法规,而这更需假以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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