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期以来,包括薄熙来案在内的一些舆论关注的大案要案的庭审在微博平台图文直播,让公众在法庭之外也能迅速了解案件审理细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许多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改革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但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司法公开仍有一些问题需要理顺。据了解,对庭审直播,最高人民法院一直持积极态度,在今年各地法院系统庭审直播一些大案要案的背后,也都获得高层领导支持。目前,作为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庭审直播正逐步向各级法院推开。
重大案件庭审微博直播不仅开创了法院庭审网上公开的一种新模式,而且也引起人们对司法公开的新期待。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一些大要案网上公开的同时,像杨达才、冀中星等极受关注的案件并没有如人所愿地在网上公开庭审过程。虽然最高法院明确表态支持庭审直播,但如何消除现实中各地法院各自为政的现象,如何走出个案公开模式,实现普遍公开,都需要进一步的制度铺垫和程序规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庭审都必须公开。在上世纪80年代,司法审判逐渐恢复后,法院系统对庭审公开一般都没有做内部限制,普通人想旁听庭审都不会受阻拦。但后来随着电视和市场化媒体的兴起,法院系统意识到大众舆论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审判。于是从最高法院到各地法院出台了各种限制记者参加庭审的规定:媒体人员须经法院同意才能进入审判庭。结果出现一些记者拿身份证可以参加庭审,一旦被认出是记者就被赶出来的现象。这种规定显然是法院站在自身管理需要的立场制定的。
事实上,庭审公开还有一个公共需求的角度,因为司法活动对公众也有教育意义,而且是国家秉持公平公正的展示。庭审公开不仅涉及法院公信力,同样涉及整个国家的权威和公信力。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法院内部的规定以及法庭物质条件等原因,很多人想听庭审却参加不了,媒体想报道却掌握不了一手的现场资讯。这使得司法公开受到很大诟病。此次薄熙来案通过网络公开的方式,的确赢得了不少人的赞许。像这么重大、敏感的案件都能网上直播,还有什么案子不能如此呢?
要实现庭审网上公开,需要不打折扣的刚性制度。庭审网上公开的制度必须严格,具有普适性。比如涉及多高官级、多大金额,还有引起舆论普遍关注的案件必须公开,只有细化到可操作的程度,庭审网上公开才不会昙花一现。
(摘自: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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