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信访排名,在2013年年初就露出端倪,自今年3月开始,许多地方都没有收到国家信访局关于各省(市、区)“非正常上访”人次数的排名表。而有些地方走得更前,如长沙市早已经不再进行信访考核与排名,并要求各地信访部门不要进行截访。如今,媒体报道的消息是对“取消信访排名”的进一步证实,但是,不应仅仅停留在“取消信访排名”本身对于推进公平正义的意义,而应以此为契机,大力促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审判,促进审判独立,则影响将是深远的。
“信访排名”制定的初衷在于督促地方政府及时将矛盾解决在当地,避免民众告状无门,采取过激的方式甚至是扰乱社会秩序的方式进行上访。但是,这种排名表甫一运行,立刻就被异化,有些地方政府为了避免排名落后,他们并不是解决上访人提出的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上访人。于是乎,截访、拦访,甚至“黑监狱”都出来,在旧的矛盾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矛盾,“信访排名”在实践执行已经越来越偏离其初衷,反而积聚了更大的民怨,因此,国家取消“信访排名”,让地方政府更关注于解决上访人的实际问题,可谓顺应了民心。
但是,取消了“信访排名”,虽然可以解决截访的问题,但并不必然能消除上访人提出的种种问题。上访人集中问题,举凡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社保、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教育卫生,其中相当多的一部分是涉法涉诉问题,这些问题要么就是被地方政府或明或暗地指令法院不得受理,无法在司法框架上解决,要么就是在司法审判中,受到地方政府官员的干涉,无法在司法审判中获得公平正义。而地方政府之所以要干涉司法,就在于这些问题或是涉及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或是涉及官员本人个人私利,他们并不希望在法治的框架内公正地解决。司法无法解决这些上访人提出的问题,这些问题就会溢出司法领域,以上访的形式出现,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因此,只有依法确保司法机关能独立受理案件,中立且公正地审判案件,排除地方党政官员的干扰,才能解决大量的社会问题,而不至于让这些问题溢出到社会,成为信访问题。所以,在取消“信访排名”的同时,就必须要下大力气改革司法体制,避免司法机关地方化和行政化,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让司法回归为中央权力,实行司法垂直化管理,将司法机关的人财物由中央一条线管理,上级法院在人财物上管理下级司法机关,防范司法受到不当干扰,确保审判独立,而地方人大则加强对地方司法机关的监督,通过人事任免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避免司法腐败。
取消了“信访排名”,也给促进审判独立带来了契机。一方面,取消了“信访排名”,信访本身并不成为民众解决问题的最主要办法,民众对于司法的期望更高了,他们更期盼司法能成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另一方面,取消了“信访排名”,地方政府肩上的压力减轻了,那么,我们更有理由要防范他们干涉司法,让司法成为信访的泄洪口。事实上,今年以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强调“.要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机制”,审判独立也成为司法者本身的共识。
因此,在取消了“信访排名”后,一方面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建立点对点的通报机制,完善信访约谈制度,帮助地方反省问题,研究对策,督促落实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确保对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另一方面,则应当大力改革司法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确保审判独立,如此,这场综合改革才能意义深远。
(摘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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