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海内外观察家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可能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中央全会。如果考虑到本届党中央一改过去的政治传统,甫一上台就在海内外高调介绍本届三中全会,将此次会议视作将对中国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改革起点似乎是合适的。作出这样的判断,原因不仅仅是领导者们展示的改革决心,更是因为多个类似“我承诺、请监督”的海内外吹风会,实际上已经将中国置于不兑现改革承诺将难以面对世界的境地。加上改革明确时间节点的提出和高规格改革领导组织的保障,似乎很难想象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措施未能有效落实的情景。
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的文本资料至少有四个,即《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以下简称《辅导读本》)。
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的文本解读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要“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以开放促改革”。其中具体提出了三项工作,即“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和“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在内容更为具体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的相关改革内容被归并置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改革条目之下。在《决定》所有十五个改革领域中,经济领域改革共占六个(二至七条),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为放在经济领域改革的最后一个(第七条)——虽然是一种惯常做法,仍显示出《决定》赋予其“以开放促改革”的机制性地位。
“放宽投资准入”改革是实现国际国内要素自由流动的关键,也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核心所在。从领域的改革任务来看,这一块也是任务最多、最重的。具体而言,该领域改革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放开国外投资的准入限制,建设自贸区,放开国内企业对外投资限制,以及保护促进国内企业对外投资的各项改革。
放开国外投资准入限制方面的改革,重点是在法律法规层面实现内外资的统一,同时明确提出要在“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放开外资准入限制,并继续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的开放。《辅导读本》还列出了外资准入限制改革的具体方面,即在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和经营范围三个方面适当放开对外资的限制,并明确要在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进一步放开。建设自由贸易区方面的改革任务,重点是做好上海自贸区建设,为推广改革积累经验,同时还要在此基础上建设其他自由贸易园区。
放开国内企业对外投资方面,《决定》提出要允许国内企业和个人到境外承揽工程项目,开展合作投资、绿地投资、证券投资等对外投资。《辅导读本》则还强调了对国内企业在海外设立、并购研发机构的重点支持。在保护促进国内企业对外投资方面,重点的改革任务要是通过国家和国家间商贸协定的签订、投资审批体制的改革、领事保护制度的完善,构建国家对对外投资企业和个人的保护机制,拓展对外投资合作空间。
“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更多属于一般性的改革发展任务,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与世界各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以及与港澳台的合作。前者具体包括,推进与各国的贸易谈判,以及改革外贸相关的监管部门管理机制。
不同于“投资准入改革”这种涉及面的开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属于点上的开放。顾名思义,内陆沿边开放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其中,内陆开放的重点改革任务是内陆交通运输线的开拓合作,以及配合全球产业布局调整的产业模式开放和升级;沿边开放的主要改革任务是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方面,沿边口岸和城市实行特殊政策,其中还强调了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讲话中曾提出的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建设,以加强和周边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在《辅导读本》中,对内陆、沿边开放的任务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其中内陆开放的重点是“依托本地优势”,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加快发展特色外向型产业”。沿边开放的重点是发挥中国的基建优势,通过合理布局基础设施项目,加强和周边国家在基建领域的合作,另外提出要加强重点边境口岸建设。
放开对外投资:中国赶超经济的必然要求
过去几年,国内曾一度热衷于讨论如何看待、应用数万亿外汇储备,由此衍生出了大量不正确甚至错误的观点。如很多研究者称,中国巨额外汇储备的积累是“不经济”的,或者说是“经济不合理的”,因为穷国在借钱给富国。一些研究者则称,中国应该通过对内发钱,将外汇储备分了以刺激内需。对于前一类观点,笔者曾专门梳理分析大量国外研究指出,中国巨额外汇储备的积累很可能是一种成功发展的结果,而不是政策失败的后果。对于后一类观点,将中国的外汇视作国家的储蓄则是犯了常识性的错误。外汇储备是央行的一种支付准备,作为财富它已经到了国内出口企业手里,成为了国内财富和购买力,不能一笔钱做两回用。
事实上作为一个后发赶超型国家,中国通过廉价环境和资源、低人力成本等要素投入,满足了国外市场需求的同时,实现了自身财富的快速增长。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国内市场自身财富运用能力有限——金融投资体系的不成熟,出现获得的财富以低效资金形式积累并非那么不正常。因此,提高财富运用能力——特别是外汇形式的财富,关键就是对外投资渠道的放开。日本是以多渠道对外投资来使用外汇财富的典型国家。2012年底日本海外净资产达到近3万亿美元,占到日本当年GDP的一半。
相比于只有数千亿美元规模的中投公司等国家主权财富基金,以企业为主体的对外投资渠道的畅通应该是中国外汇财富投资和使用的主体。并且,也只有依靠众多企业对外投资主体,才能真正实现对外汇财富的大规模有效使用,同时又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的市场化方向。
关键是改革的进程和速度
在《决定》中,国际国内投资要素自由流动不仅仅反映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一处。事实上,在“三、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中的金融体系改革子条目中,同样涉及内外资的开放。该领域主要的相关改革任务是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辅导读本》还进一步明确了对境内企业向境外提供人民币和外币信贷、融资担保的便利性改革,扩大合格境内投资机构(QDII)和合格境外投资机构(QFII)等改革任务。在此处,国际国内要素自由流动一般是在资本项目加快开放主题下进行讨论。因为中国的资本项目主要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三类。这与放宽外资准入、推动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具有相当部分的重合。
《决定》虽然确定了2020年这一总体改革的时间节点,但是由于国际国内要素流动领域的改革任务多是可具体调节改革速度、掌握改革进程的,因此很难从文件文本中看清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的时间表。并且需要看到,《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不少是已经处于推进过程中的。而从央行近期的报告和领导文章中可以看到,央行对于推进资本项目开放持较为积极的态度,但是这是否能较快地转化为政策实际仍有待观察。
目前来看,内陆沿边开放改革任务中,习近平关于成立亚洲基础设施银行的倡议,或许由于其任务属性的单一性和一次性,会在国际协商完成后尽快实现。而其他方面的改革推进速度很大程度取决于实际改革的推进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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