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方案中,财税体制改革被认定是分量最重、事关体制改革成败的一项。改革路线图看似纵横交错,财税改革其实是“穿针引线”的主线索。
三中全会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题下,首次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并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的三个方面做出具体部署。
在此背景下,找准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的切入点和政策着力点,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便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随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出的主流改革信号,即,在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战略基调下,以财税改革统揽新局。
以此言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4年启动新局所作的战略部署,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之论述,在理念和思路上高度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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