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改革决定”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也体现在它对其他重大改革领域的辐射性,一方面是宏观调控体系的主要手段之一,另一方面还是收入分配改革重要工具、社会保障的强有力支持,也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桥梁,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杠杆、遏制腐败和打造廉洁政府的平台、社会治理和国防建设的财力保障。
可以预见,包括《预算法》在内的系列公共财政法案的修改通过,将昭示着中国公共财政改革的大步迈进,它是借鉴英国百年“光荣革命”和美国“进步时代”改革的最重要成果。它可有效扬弃GDP锦标赛,使得政府真正可以看得见,可以监督问责,并转向为服务型、民生型和发挥更好作用的政府,也将标志着中国经济和政治改革在关键环节上的双重启动,为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竖起了一根坚实梁柱,这才是给中国亿万民众的一个真真正正的巨大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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