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元竹/文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三个方面对实现公平正义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把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公平正义来推进社会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道出了公平正义与全面深化改革之间的关系,也道出了历史发展的逻辑内涵。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其著作《正义理念》中描述的,近代受到支持和拥护的每一个关于社会正义的规范理论,都要求在某些事物上实现平等,其中特别体现在平等的自由、平等的收入或平等对待每个人的权利或效用。
公平正义是近代历史发展中的重大课题,任何发展改革都难以绕过它,在社会领域,它特别体现在收入差距和社会公正等领域,必须谨慎对待,认真处理,因为“不平等和社会反抗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
把坚持公平正义与实现全面
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有机统一起来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回顾历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人类过去几个世纪的历史发展表明,社会差距和社会不平等在加剧,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思潮应运而生,社会主义在许多国家得到实践。
我们看到,几个世纪以来,经济发展遵循一个基本原则,经济增长带来的成果应该主要由那些创造财富的人分享。从这个意义上讲,普通阶层收入的增加与生产力增长之间的差距拉大是不可避免的。在技术进步加速并在经济增长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的前提下,没有接受过大学教育的劳动力的实际工资必然会减少。这种减少反过来又反映出长期的失业问题、全球化、制造业工作机会向低工资的服务业工作转移等。私有制本身会造成不平等和收入差距扩大,卢梭在其《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说到,“按照贤明的洛克的格言: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现代社会存在不平等是必然的。”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那些经济已经十分成熟、市场化程度非常高、政府公共福利制度非常完善的国家,收入分类和社会收入差距拉大依然存在,且趋势还在不断扩大。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民族的伟大使命。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积极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全面深化改革,一是要从缩小收入差距,完善分配体制。设计收入分配体制,既要超越既得利益,又要考虑既得利益,既要考虑中国现实实践,又要考虑人类社会近二百年来的历史和挑战,这的确需要大智慧。二是大胆探索。公平正义常常会牵扯对社会发展历程的基本评价,对于思想史的基本判断,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思想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知识储备,在认识方法上需要有博大的包容性和历史的纵深性。三是要深入研究贫富差距和分配体制问题,必然会碰到诸如所有制、市场机制、社会保障、政府职能以及社会参与等问题,需要战术和技术上的社会创新。
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必须探索如何使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并驾齐驱。当代美国经济学家加德伯恩斯坦对当前美国经济中的不公平现象,诸如医疗卫生私有化、贫富差距扩大、失业率不断攀升等,进行了大胆地批评,认为,保护美国人民的私人权力一直是美国价值的核心,但是由于过分强调个人主义,人们被推到了相互孤立的境地,尽管经济持续发展,过分强调个人主义政治和社会哲学正在伤害着美国,危及国家的未来,危及后代的发展。$nextpage$
在坚持公平正义原则的基础上
设计关乎人民福祉的各项政策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这件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2009年中国内地启动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在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方面功不可没,具体到制度和机制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医疗卫生是较早被产业化的行业,后来又在改革中被纠偏,转向公益化方向。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是不少,以挂号为例,替人排队在全国各地医院已经司空见惯,甚至出现了所谓的“黄牛党”,也出现了合法化的VIP通道,这些看似发挥市场作用的手段,其实背后就隐藏着不公平和不公正,它意味着有钱人可以付得起额外的加价,可以优先于他人。
当然,这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在美国有偿替人排队和“特约医生”也司空见惯。这个始于撒切尔和里根时期的所谓新公共管理革命的体制机制,目前已经蔓延到基本公共服务和福祉领域,诸如用金钱实现牢房升级、购买代孕、投资移民、碳排放交易、付费猎杀珍稀动物等等。在美国加利福尼亚的圣安娜和其他城市,非暴力罪犯可以通过付费的方式购买更好、单独、干净、安静的牢房。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战场上,私人军事承包商的雇佣军在数量上远远超过美国士兵,凡此种种。如果金钱可以购买一切,富足与否就决定一切。如果把一切都交给金钱,人世间的诚信、友爱、奉献等社会价值和生活意义都会受到侵蚀。这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决定》中特别强调在实现人民福祉、推进社会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中要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针对社会和司法领域的改革,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确保其不遭受市场价值观侵蚀。
最大限度确保社会政策的公共性,才能避免利益集团干扰。科学技术研究和科学技术开发本身是没有什么价值取向的,对于那些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的人来说,他们完全可以按照价值中立原则进行技术研究和开发。市场经济则是完全按照利润最大原则吸纳技术,这就是为什么过去几百年人类在经济技术上取得巨大、快速进步的原因之一。
但是,社会发展和社会政策则大不相同,社会政策的应用涉及到实施这些政策的决策者的自身利益,在某种意义上,决策者本身是政策的受益者或受损者,决策者在实施政策、制定政策过程中难以超越价值中立原则,这就必然造成社会发展领域的不平等,甚至出现“经济和技术越发达,社会就越趋向于不公正”的现象。
“市场如果受到富人或市场参与者的影响,他们将产生不平等,将使市场失效,并使不同利益群体产生扩大财富的不同激励”。针对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失灵,出现了志愿主义的治理模式,那就是非营利部门参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但是,在社会政策制定领域,如何确保政策的公共性依然是一个确保实现公平正义的大课题。
把公平正义理念贯穿于
社会体制改革的各个环节
在顶层设计各类社会物品的分配方式里,公平正义涉及到整个社会生活及共同善。这里讲的社会物品包括收入与财富、义务与权利、权力与机会、公共职务与荣誉等等,而不仅仅是指财富的分配。在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里,必须以正当的方式把这些社会物品给予每个应得的社会成员,而不是将其集中在某些个人和集团手中。
以公共职务和荣誉为例,公平正义的社会对官员的要求是,为公众服务可以获得在职期间的社会声望、稳定的收入和福利,如果服务期间有功绩,可以获得退休以后的功勋和荣誉,而不是在职期间除行政职务外,还染指企业、教育、科研领域的荣誉与利益。公平正义的原则要求在社会体制改革中关注人民群众社会生活中富有生气的价值观念,诸如公正与权利、义务与同意、荣誉与德性、道德与法律等等。公平正义要求社会有一种善良生活以及支持这种善良生活的共同价值——公共善。
把所有制改革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进行的顶层设里,公平正义涉及到市场体制改革。2006年,沃伦巴菲特在向比尔盖茨基金会的认捐签署仪式上说了一番话:“市场经济无助于解决贫富差距”。对于美国的收入差距拉大问题,经济学家柯密特高登有一个解释:“从某种意义上说,当代美国社会结构是双层次的。其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提供了广泛的权力分配,公开宣布所有公民一律平等。然而其经济制度却建立在市场决定收入的基础上,由此产生了公民生活水平和物质福利上的悬殊差别。”这值得我们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时考虑全面的利益格局调整及其对策。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公平正义涉及到福利最大化。
一是继续探索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努力打破双轨制。改革“养老金”双轨制实际上就是李克强总理所说的触动利益格局,“割自己的肉”。
二是努力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的核心就是确保包括低收入群体在内的各类社会群体有支付社会保险的财政能力,标准是保证基本生活。就预防性社会保障,诸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而言,要确保每个有能力建立自己账户的社会成员都能够建立这样的帐户,雇主、个人和国家都要尽到各自的责任。
三是把基本社会保障的差异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实现城乡、地区、部门,甚至个体之间的差异协调与统一。
四是坚持社会政策兜底,保障民生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财政体制和筹资机制。在属地管理基础上,中央和省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专项调剂资金制度,用于补助中西部、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救助资金的不足。加快转移支付制度与方法、手段的改革,逐步采用“因素法”为基础的转移支付办法。在转移支付的结构安排上,要根据地区人口、经济、财力和支出标准等综合因素,科学测算社会救助“标准支出”和地区财政“标准收入”,依据客观指标,设置转移支付救助项目和指标,确定标准支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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