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张伟:建议设“国家人权委员会”

tupianzhongguo 2014-03-31 17:13:30 总第236期 放大 缩小

十年前的春天,“人权”一词被庄严写入宪法。十年后的今天,人权似乎仍是一个颇为敏感的词。“这种不敢碰、不敢讲,是历史发展惯性作用下的一种错误的思维”,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张伟称,“所谓人权就是要确立一套政治和法律制度的红线标准,保证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出毛病’。”现在中央大力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完全可以和人权保障意识融合到一起的:首先,从内容上都是讲人们生活的基本道德规范;其次,都需要用法制的方法解决问题;最后,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和谐社会发展。

他说,“古人讲敬天爱人,这个天指的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一种规则,如平等、自由和尊重。”这些,也正是人权宣言要体现的内容。

在张伟看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申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对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做了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 在2013年间,法院纠正冤假错案;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推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废除劳教等等,都是中国人权发展的具体体现。现在全世界10个核心的人权条约中,中国已经批准加入了6个。

对于今后中国的人权保障建设,张伟建议,根据联合国《巴黎原则》,可以设立一个国家人权委员会,专门处理跟人权有关的立法、行政、司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帮助人们理解人权保护的一些基本理念,并依法监督中国人权实施状况。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