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始,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制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中共十五大正式提出了“混合所有制”概念。2002年中共十六大和此后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趋势,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进入新阶段的今天,中共再次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什么样的现实意义?
有学者认为,混合所有制是公正的市场经济新体制的产权基础。经济改革从制度设计来说,应建立一个带有包容性的“公正的深度市场化体制”。其产权基础既不是单一国有制,也不是单一私有制,而是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共生”体制的经济支撑。
然而,亦有学者指出,要在大型国企母公司层面吸引民营资本,不是敞开怀抱就能做到,还要看民企愿不愿来。面对政府推出允许民间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中来的重大改革利好,多数民营企业家却表示,只想做好自己的事,没有参与的打算。
更有学者表示,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一个可以包容所有利益目标、可以兼容各种机制的“万花筒”。在转轨时期,政府依然控制着大部分经济资源,一直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与其所控制的资源规模相对称。因此,经济改革的重点不是去发展所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而是对各种所有制的经济成分一视同仁,着力营造平等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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