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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搅局楼市

shehuiguangjiao 2014-06-24 12:20:56 总第244期 放大 缩小

 

如果6城市的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成功,未来的中国房地产市场结构将发生多大变化?

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写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共有产权住房已经在一些城市建设,很多问题需要试点来解决。

这样的试点在4月3日即已公开,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成为探索这种新住宅类型的试点城市。

尽管还处在试点阶段,但这种住宅发展迅猛。以北京为例,从去年年底至今年将形成7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地规模,而即便在成交放量的2013年,北京市新建商品房交易量也不到12万套。

共有产权住房的“前世今生”

共有产权住房,最早出现于2007年的江苏省淮安市,这个城市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帮助那些既不符合保障房申请标准,又没有能力买房的人解决住房问题。

“2007年的时候,房价已经开始迅速上涨,而中国的廉租房体系刚刚开始起步,经济适用房的弊端已经广为人知,各个收入层次的人群对住房问题都有意见。”一位参与过中国住房体系设计的专家告诉记者,高收入群体可以买商品房,低收入人群可以申请廉租房,夹心层怎么办?当时很多地方都在探索。

在淮安市,这种探索最初被界定在保障房范畴,其名称为“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被限定在90平方米以下。购房人与政府之间的出资比例则根据购房人的经济状况分档确定,有5∶5、有6∶4,也有7∶3。

“共有产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再出现‘开着宝马住经济适用房’现象的发生。”这位专家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北京,类似的探索表现为两限房、中小套型商品房,但这两种类型的住房建设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落实。

在经历了2008年下半年的萧条后,全国楼市在2009年二季度一飞冲天,房价大幅上涨。买不起房的抱怨随处可闻。

2010年5月,北京市拍卖了房山区长阳半岛的一块土地,与之前的“招拍挂”不同,这块土地的拍卖采取了“限房价、竞地价”的方法。中国铁建集团拍得这块土地,其将要建设出售的住宅价格被限定为每平方米12500元,在当时,周边楼盘的价格在每平方米14000元左右。

这个项目可以看作是北京市最早的共有产权住房,只不过在当时,还没有这个名称。但限制条件已经明确:摇号购房,自拿到房本之日起5年内不得出租出售。

2011年4月,这个楼盘进行了摇号,1594套住房,参与摇号者9011人,供需比接近1∶6。

2013年3月底,“京十五条”房地产调控措施提出,北京将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之后,昌平、朝阳、海淀陆续推出了多个“限房价、竞地价”地块。当年8月,北京市住建委透露,这种类型的住房被定义为“自住型商品住房”。

2013年10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土局、北京市规划委发布《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性商品住房建设意见》。这个意见定下任务,要在当年年底之前拿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供地规模。

至此,这种类型的住房从最初的保障房范畴中划了出来,成为介乎保障房与纯商品房之间的一种形态,成为共有产权住房在北京的基本形态。看起来,这是为拉低整体房价作出的行政努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表示,共有产权的方式,可以使得一部分群众支付一部分钱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同时也规范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制度,通过共有产权方式明确产权人和政府间的产权比例关系,从而确定上市交易的分配比例,目的就是遏制购置型保障房里的牟利空间。

住宅市场需要怎样的体系设计

对自住型商品房的覆盖人群,一直存在争议。

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胡景晖告诉记者,这个问题有过多次争论。一开始,目标人群定义为夹心层,但很快发现,这样的界定太模糊。之后就改为优先满足保障房轮候家庭,如今又说要通过摇号的方式来分配。

“这个过程中其实已经产生了矛盾。”胡景晖说,如果一个家庭是保障房的排队者,那意味着这个家庭是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的,怎么可以成为自住型商品房的购买群体?到底该怎么界定这种类型住房的购买人群?

从政策上看,目标人群非常宽泛,与限购政策基本一致。

2013年北京市《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中规定: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只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以购买,连续5年在京缴纳社保个税、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也可以购买。

两类家庭可以优先购买,一是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一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按照北京市的说法,今年将有7万套自住型商品房推出,这是未来的主流产品?还是只是阶段性的做法?”胡景晖说,自住型商品房从制度设计初衷来看是好意,但是不是具有长期可行性?恐怕还需要实践来论证。

胡景晖告诉记者,之所以出现这种共有产权的住房类型,实际是政府在吸取以往保障房的教训,试图在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同时也能够兼顾土地出让收益。“政府在土地收益上作出让步,以此形成共有产权的理由,以让步的资金占总房价的比例来确定与购房人在产权上的比例关系。”

按照规定,在拿到房本5年之后,自住型商品房将可以进入市场流通,届时将如何进行产权的确权?能够设想的确权方式有三种:购房人在若干年后出资将所有产权买下;政府从购房人手中将所有产权买下;购房人将住房出售,与政府分享收益。胡景晖告诉记者,目前这个问题还在讨论。

与此同时,另一个问题也浮出水面,这种类型的住房究竟要解决多少人的住房问题?迄今为止,还没有正式的说法。

冯俊认为,中国大陆并不太适合效仿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住房体系,还是需要两个轮子来驱动。一个轮子是发展住房市场,让尽可能多的老百姓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市场上购置或者租赁住房;另一个轮子则是为那些没有能力住上合适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总体的住房改革目标是市场化。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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