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6月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了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披露了中央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及决算草案、中央财政管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政府性债务、重点民生工程及矿产资源、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审计情况及查出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很多情况令人触目惊心。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也提出了下一步的改进意见: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顶风违纪”单位被公开点名
2012年底,中央提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3年初,国务院也提出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约法三章”。但是,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有所下降,但也发现一些部门单位仍在顶风违规。比如,备受关注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下降了22.93%。但与此同时,转嫁或摊派“三公”经费之类的新问题,仍呈蔓延滋生的态势,需加以系统的整治。这些部门被审计署公开点名批评。
——因公出国(境)方面,科技部、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建筑文化中心违规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出国考察或营利性团组,民航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海洋局擅自更改行程、延长境外停留时间,国资委、中科院所属单位、海洋局超标准、超预算或超范围列支出国(境)费用,卫生计生委所属单位、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由企事业单位承担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方面,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民航局、林业局所属单位、国土资源部所属单位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或通过租赁等方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国资委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接待方面,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民银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湖南证监局等转嫁或摊派、自行调剂项目或其他支出用于公务接待。
——会议费方面,交通运输部、民政部、海洋局所属单位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卫生计生委超标准、超范围或虚列会议费支出,卫生计生委、海洋局、国土资源部向所属单位等转嫁摊派会议费。
——建设楼堂馆所或办公用房方面,林业局所属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投资1.45亿元建设三亚接待处项目,民航局四川监管局违规建设办公用房,民航局违规批复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空管工程“搭车”建设办公楼。中科院所属物理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虚报办公用房面积。
审计需要着重于补制度漏洞
让我们记忆犹新的是,在九届全国人大期间,时任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审计情况曾激起舆论的强烈关注,审计署毫无隐瞒地公开了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的财政资金使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严重程度触目惊心,李金华也因此被誉为“铁面审计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年复一年的审计报告继续不断地揭露出政府部门的问题,不过舆论对此的关注度却在逐渐下降。时至今日,审计署的这个“揭丑报告”实际上已经产生“审丑疲劳”,让人疑惑的是,大量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不断地出现于政府部门,难道就没有办法改变这种情况了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制度的缺失上找原因。政府不是一个盈利机构,维持它运转的资金主要来自民众的税收,但如果缺少了对政府的监督,不对政府部门财政资金流转和使用建立起严密的约束机制,政府就必然会成为吞噬财政资金的巨兽,并且运用其刚性的行政权力来扩充税收,加重社会负担,一些腐败分子也可利用这种制度漏洞大肆贪腐。因此,对于审计来说,对于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固然不能放过,但最重要的方面,应该是通过审计来发现制度上的漏洞,加强财经制度建设。刘家义审计长在报告中指出的一些问题,诸如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界定不清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部分财政资金分配不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不严格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由于制度不够严密所造成的,一些经济犯罪分子借此为自己构筑起了“防空洞”,这也正是一些已经审计出的问题在以后年度再度出现的根本原因。
长期以来,由于政府在经济运行的事务中陷得过深,导致过度追求资金使用效率,很多时候甚至凭部门最高长官一句话,就可以轻易突破制度规范,这使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受到了威胁。审计作为财政资金的守护者,应该努力从审计中发现共性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目前,对政府部门财政资金预决算还存在过于粗放的问题,特别是财政部门给其他政府部门拨转财政资金如何做到精准化,还存在很大的改进余地,审计署应该着重研究这些问题,提出有实用性的方案,从制度上堵住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从源头上切断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更不给经济犯罪分子提供可以利用的空间。
刘家义审计长的报告,体现了中国审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方向,即一手抓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打击和惩处腐败,一手抓体制机制的制度性建设,积极提出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的建议,为有关方面改进工作提供决策参考,这可以推进和提高审计监督的深度、力度和广度,也能够促使审计工作的质量、水平和作用不断提高。而要让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真正的合理化规范化,更为重要的工作则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中很多问题多年未得到解决,根本在于行政体制改革尚不到位,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能界定不够清晰。因此,应当结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财政资金分配中的权责关系,切断财政资金流转和使用过程中的利益链条。
央企投资审计中出现的新问题
审计署此次还公布了对11家中央直属国有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发现,这11家央企在会计核算、工程项目、投资、内部管理等多个方面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华润、大唐、中冶、中石油等企业的问题比较严重,违规投资、违规招标资金动辄数百亿元,大唐集团违规投资非主业涉及304亿元,中石油的违规投资高达260亿元,华润集团的违规招标涉及资产也超过百亿元。另外,多家企业还因未批先建、未批先投等原因造成多项损失,损失高的一项就达到数十亿元之多。
国有企业的投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这是由这类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由于企业产权和经营者的分离,国有企业的市场属性和民营企业是不一样的,它的市场主体性受到了一种身份制约。这种身份在很多时候使它很容易受到政府的特别支持,在市场的博弈中总是能站在有利位置,但这种身份又使它在展开投资活动时不会像民营企业那样小心谨慎,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即使投资失败了,也不必像民营企业家那样承受巨大的压力,而是可以像中远前董事长魏家福那样以一句“中央了解我”来应付过去。正是吸取了国企投资所出现的一系列失误的教训,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它的管理,尤其是对其投资行为设置了多道风险防范机制,但是这是不是会伤害到国有企业作为一个市场主体的市场属性,又是充满疑问的。
国有企业在市场上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在中国有过长期争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国有资本要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与此同时,会议还确立了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目标。由此可见,国有企业的最大作用应该体现在向民众提供公共服务上,这是由公共服务的非市场属性所决定的。而对于竞争性行业,应该更积极地引导民营资本进入,而国有企业由于其不完善的市场属性,并不适宜过多进入这个领域,因为它的进入要么是利用政府的政策倾斜挤占民营企业,造成市场的不公平竞争,要么是出现违规投资经营的情况。
目前,面对经济增速下行的不利局面,中央要求向市场提供“微刺激”来实现稳增长,而由于民营企业面对已经坐大了的国有企业缺乏竞争力,这种“微刺激”大多会成为国有企业的机会,在市场上出现新的一波投资热,使经济转型出现曲折。显而易见,如何给国有企业准确定位,给民营资本的发展扫清障碍,仍然是政府在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中一个无法绕过去的问题。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