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常委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
然而,关于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的争论在香港社会已持续多时,而争论的焦点聚集在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方式上。
从表面上看,这场争论涉及的是一个选举程序问题,但从实质上看,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其中不仅包含有中央与特区之间的政治关系,部分港人对“一国两制”政策内涵的理解,还包含着某些历史情结。
英国人在过去的150多年中并没有能够给香港带去民主,现在香港终于有了这样的机会开始尝试自身的民主进程,值得全体香港居民认真对待。潜意识中的“唯西方”思想应该渐渐淡去了。香港普选必须要依照《基本法》稳步有序推进。
香港早已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了,香港只有正视现实,与中央协调关系,共谋发展才是繁荣稳定的正道,其他总有千般说道,都难以实现。
真诚地希望,香港社会中的泛民派议员以香港长远发展的大局为重,以理性务实的态度,抛弃历史和现时成见,切切实实作出配合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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