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新风劲吹,落马官员频现。与官员落马同样蔚为大观的,很多时候未必是这些官员显赫的职位,而是他们身后的“第二身份”。这些第二身份,有摄影师、书法家、画家、发明家、大学教授……第二身份就像美丽的“画皮”,它是官员们在第二领域的声望与荣誉,代表着他们在正常公职领域之外的见识与能力。也因此,不少官员热衷于给自己套上“第二身份”,并从身份头衔中获得的所谓“个人成就”,找到了公职身份之外的存在感。比如近期落马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玉海,就曾被人称为“摄影家官员”;江西省前副省长胡长清,也是举国皆知的贪官“书法家”,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拥有“第二身份”的官员,其在第二领域获得的所谓成就与赞誉是否货真价实,其艺术作品、学问识见又是否真正拥有价值,专业外人士当然不好擅做评判。不过,这些官员在位时,他们通过“第二身份”取得的成就、创作的作品,往往让人赞赏有加、趋之若鹜。可一旦落马,却立马“树倒猢狲散”,“艺术”、“学问”同官员一起落马。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是,胡长清倒台后,一夜间南昌城里胡的题字不见了踪影。
显然,对手握大权的官员来说,他们的“第二身份”往往不会独立存在。即便这些官员确实在第二领域有真才实学,也往往是因为依附了第一身份所表征的社会地位、附带的社会资源,才能比普通人更快地打开局面,建立起第二圈子的发展机会与发展空间。当然,很多时候,官员建立“第二身份”,并非仅仅是因为爱好,而常常是借“爱好”之名,行腐败寻租之实。
“雅好”成就“艺术家官员”
人都有兴趣爱好,官员也不例外。江西省前副省长胡长清,是举国皆知的贪官“书法家”,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他最喜欢到处题字,收受润笔费。2009年落马的广东省原政协主席陈绍基也是个书法爱好者,为人题写的“黄花晚节香”被称道一时。在当年的“广东省古村落”评选活动中,位高权重的陈绍基被力邀题词,但在举行揭匾仪式时,陈已经落马,活动不得不改期。2013年年底被调查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也素有“才子”之名,喜欢题字,在其主政过的地方经常能看到他的各种题词,其落马后,江西省内许多单位都在忙着同一件事——撤下陈安众的题词。
在落马官员中,常见有“题字癖”者,比如田凤山、成克杰、胡长清、王有杰等巨贪在任上都留下了不少“墨宝”,题词覆盖风景名胜区、机关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地方。而就在今年9月份落马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玉海,其作品同样也悬挂于北京、上海地铁等公共场所。不同的是,他的特别身份不是“书法家”而是“摄影家”:秦玉海是河南摄影家协会理事,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介绍,秦的作品曾获全国摄影界最高奖——艺术创作金像奖,出版过影集,秦甚至走出国门,在世界艺术之都巴黎举办过个人影展,可谓“成就非凡”。不过,在他落马后,北京地铁方面已经撤下秦玉海的作品。
除了字画摄影,一些官员对文艺事业也相当痴迷。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申维辰就曾担任电影《决战太原》的出品人。担任山西省委宣传部部长期间,拍过很多戏,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电视剧《乔家大院》和话剧《立秋》。
平心而论,一个人有个人爱好特长,完全是私人的事。可是对掌握公权力的官员来说,个人爱好乃至雅好,很多时候就并不是私人、日常的小事情了,往往关系到权力能否正常行使,关系到官员自身能否抵御因个人爱好所引发的权力腐败的大问题。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在权力通吃的环境下,一个官员的个人爱好究竟达到什么样的水准,往往是被无限拔高的。官员的个人爱好,也容易成为一些人“投其所好”的突破口,从而滋生腐败。部分官员也往往以爱好为借口,通过“第二身份”受贿获利。以秦玉海为例,秦曾经收到他人价值百万摄影器材的馈赠,还出版过两万册摄影集,到北京、巴黎开摄影展,将自己的摄影作品悬挂在京沪地铁付费的广告位上。这些都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单靠合法收入,他肯定是无力承担。因此,要么是政府买单,要么是企业赞助,而对于一个地方政府高级官员来说,这都是违纪违法的。
打通利益交换通道的“第二职业”
如果说“艺术家官员”还是以“雅好”之名间接寻租获利,那么对另一些拥有“第二职业”的官员来说,便是赤裸裸地利用“第二身份”进行利益交换了。
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以及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长武长顺,在落马之前,他们都以“学者型官员”和“发明家”的身份扬名立身。其中王立军曾获得专利多达254个,有211个是2011年一年之内申请的;武长顺则发明及领衔发明了35项专利。
不过,这两人的“发明家”身份难以经得住推敲。据天津纪检系统、政法系统干部透露,武长顺落马应与中央巡视组有关,或涉及利用申请的多项专利在天津智能交通建设及与交通相关的领域中谋取不当利益。武长顺申请了35项专利,其中的34项与智能交通等领域相关。1999年后,武长顺部分专利被大规模用于天津的交通领域。王立军的专利同样“获利惊人”。据媒体报道,王立军的专利大部分是警察装备,被大量用于重庆公安系统。
有学者因此尖锐地称之为“专利腐败”。其流程为:官员以个人或分管领域团队的名义“搞出”技术发明,并申请专利,通过掌握的行政资源疏通关系,快速获批,随后将名下专利以许可使用或转让方式授权给从事本领域相关业务的公司。
权力通吃必然导致权力私有化,官员自然可以凭借手中权力,打通各种渠道,为自己牟利。除了搞发明创造,到大学、学术机构任教,到自己所管辖领域的企业做兼职,也往往成为一些官员的获取名声与利益的选择。比如王立军曾兼任大约20个大学的客座教授,武长顺也“不甘下风”,担任了18个大学、研究机构的教授、研究员。
企业更是成为官员通过“第二身份”获利的重灾区。一些上市公司热衷聘请党政卸任官员担任独董,近年来,官员独董呈现出急剧增长的趋势。据统计,截至2013年9月,在深沪两市5760名独立董事中,2590人具备“从政背景”,比例高达44.9%。而就在中组部去年10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之后,大批“官员独董”接连去职,兼职官员最短任期仅有9天。
官员在企业兼职,出任独董,且不说是否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的规定,其对公平的冲击无法忽视。地方高官本来就享受着很高的待遇,再到企业虚挂职务,还拿着高薪,当然会引起社会不满。更严重的是,有官员独董已经牵涉了不止一起内幕交易的大案。
给“第二身份”设置边界
在权力无法得到有效约束的情况下,官员过多地“秀”自己的爱好,热衷于充当一些领域的大家、行家,就很容易出现跑偏的情况,落入腐败寻租的泥淖。
因此,官员必须要有清醒认识,对权力运行也要有边界意识:身边人对自己的这番众星捧月,并不是因为艺术造诣、学问见识,而更多是因为“第二身份”背后的公权力。可以说,没有公职身份的帮衬,官员的“第二身份”就是“无本之木”。所以,官员必须慎重对待自己的所谓“爱好”,不要轻易示于人前。这不是说官员不可以有爱好,不可以有追求知识、学问的权利,而是官员的爱好必须与权力保持距离,与权力运行有效切割。
制度同样也需要为官员的“第二身份”设置边界。《公务员法》早就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有偿兼职。但法律历经多年,又遭遇了复杂的现实,制度的约束力时有减弱,一些不良情况屡屡反弹。去年,中组部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一系列新规定:如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的党政领导干部到各类企业兼任或担任各种职务的行为统一规范,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数量、年龄、任期等规定,以及干部在企业兼职期间的履职、领薪等事项,填补了此前的政策空白和制度缝隙,被视为近年来又一次扎紧管理官员的制度“篱笆”。
只有让制度与个体共同明确边界、设置边界,管住越界的手,才能避免权力和爱好混杂在一起,让艺术的归艺术,学识的归学识,权力的归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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