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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能走向宪政吗?

liaowangzhisheng 2014-11-12 20:14:32 总第258期 放大 缩小

来源:美国《外交家》杂志
翻译:杨丽娅

中国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本年度最重要的党的会议。今年会议的核心议题是“法治”(ruleoflaw)。许多西方分析人士认为,按照共产党所要表达的概念,应该翻译为“依法治国”(rulebylaw),但中国官方媒体仍然采用前者的译法。不管这怎么说,中国所推行的“依法治国”概念和西方社会的并不完全相同。在“依法治国”、“民主”和“人权”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公开强调他不仅是照搬西方的模式。

尽管如此,我们不应当忽视中国此次对“依法治国”的强调——将他作为改变中国社会和政府治理的一种重要力量。习近平自掌权以来就重申这个概念。根据《人民日报》相关文章的回溯,自从习近平2012年上台以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就描绘了中国小康社会的愿景,这种愿景很大程度上源于司法改革。新华社援引中央委员会的话说,“到2020年,依法治国应当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得到充分实施;法治型政府基本运转;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应当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习近平明确认为,实现中国“依法治国”是实现其他目标的基石,包括深化经济改革和继续反腐。新华社的一篇社论以严峻的口吻指出了问题:

目前中国经济中,几乎所有的问题——从产能过剩、房地产泡沫、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和影子银行,到私营经济部门增长受限,创新不足;都可以归结到过度的行政干预、不公平竞争。而这一切的根源就是缺乏法治。

从核心上讲,强调“依法治国”主要是为实现经济目标。确立依法治国有助加强反腐败的努力,限制地方政府的权利干预中国市场。为颂扬依法治国,新华社还批驳了一些党和地方官员“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思想。在中国媒体中间,还对比了“法治”和中国几千年来的“人治”,因此强调法治被视为一种“现代化”以及提升党的执政。

在这个框架下,有迹象表明中国可能寻求实施西方社会所理解的“依法治国”,即法律作为限制政府权力的力量。可能四中全会最吸引人人的方面就是“依据宪法治理”。这个宪政的理念在中国一直有所忌讳。比如《南方周末》关于宪政的新年文章就遭到了封杀;民间活动人士许志永,也在今年上半年被判入狱四年。

然而现在习近平亲自表示:“全面落实《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和基本任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治国理政的基本规则。”同时,习近平并未提及要放弃中国共产党在法院的最高权力。相反,习近平已经着手巩固法官、律师对党的忠诚。在地方层面上,“法治”将得到贯彻,权利将受到约束。习近平的尝试是要将司法的控制权从地方官员的手中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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