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美国《外交家》杂志
翻译:杨丽娅
在“老虎苍蝇一起打”之后,中国反腐运动开始了“猎狐行动”。“猎狐2014”听起来像一个动作片的名字。实际上,这是中国公安人员试图逮捕潜逃国外、涉嫌经济犯罪的人员的行动代号。根据新闻报道,“猎狐2014”开始于7月22日,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胜利。不过,相比起国内几乎每周都有官员落马,海外的反腐行动似乎没有取得那么多成绩。
如果中国继续深化反腐斗争,最重要的步骤将是切断腐败官员的“退路”。如果没有适当的法律体系约束腐败,那么反腐败斗争大部分还依赖于威慑和严厉的惩罚,寄望官员不敢腐败。实际上,几千年来,威慑和严惩是反腐败的唯一手段,效果颇微。而如今,这一手段又打了折扣,因为腐败官员可以把他们的资产以及家人转移到国外,还有的就直接携款潜逃。
如果目前的反腐败趋势继续,中国将会逐步走向系统和法律的方式反腐败。一个例子就是实行“阳光政策”,官员的财产将登记并且公布于众。在这种环境下,即便是再贪婪的官员也会在贪污之前三思。然而,如果中央政府不能斩断官员向境外转移资产,那么腐败官员可以逃出国外免受中国法律制裁,而且他们的子女还在国外享受着从中国偷来的钱。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在国内多么严厉打击腐败,都不可能阻止腐败行为。
这就是为何“猎狐行动”是国内继续反腐中最重要的一环。但是相比起“大老虎”和“苍蝇”,“狐狸”相当狡猾。不然,“猎狐行动”怎么可能才取得这么点成绩;而且又何须公安部、外交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表声明敦促海外经济犯罪人员回国。
可是,他们中真的有人会愿意自动回来?难道政府真以为这些过着奢侈生活的官员会从海外回来自首?——政府估计不可能把所有“狐狸”都抓住,所以政府试图通过宽大处理的政策来诱使他们回来。
中国政府对这项行动给予了高度重视,但他们也遇到了很多问题。海外“猎狐”的最大困难是中国和外国的司法体系是不一样的。目前,只有十几个国家和中国有引渡条例。而且大多数腐败官员牵涉到的并不仅是他们自己。比如赖昌星被引渡回中国就经历了很多困难。他的案件牵涉到中国高层领导。在被引渡回国后,赖昌星在福建的监狱里抱怨颇多。他认为加拿大出卖了他,中国也没有信守承诺以“健康原因”把他释放。
建立引渡系统很难的原因有政治原因,以及对“腐败”的司法定义不同。当一些中国腐败官员逃往国外时,他们基本上都会带上一些机密文件,或者泄露一些“国家机密”给西方国家。这样即便腐败罪名成立,他们还能宣称自己受到“政治”迫害。另外,如果中国公民因“经济问题”之类的罪名受到追捕,很难谴责西方政府不配合中国进行反腐运动。因为对于西方国家而言,腐败的最显著形式是滥用权利和侵犯公民权利。
所以,中国不能轻易引渡腐败官员,但政府仍希望加速追捕潜逃的腐败官员。这种情况下,只有一个解决办法:政治意愿和政治决心。
现在的“中央反腐协调小组”实际上已经非常庞大:它涉及到公检法部门,外交部、国家安全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但在没有引渡条例的情况下,这个权力机构能对潜逃的腐败官员做什么?
中国现在需要的是来自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意愿和决心。中国在很多方面都展现了领导人意志的强大作用,那么为何当面对反腐败时,中国就无法举全国之力或者对外国政府采取有效的施压呢?原因可能是没有足够的决心。如果中国真的有心引渡腐败官员,动用国内和外交力量取得一些成果是非常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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