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将会日趋多样,但在经济层面上,不外乎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两大工具。从以往的宏观调控实践看,货币政策一般着眼于对经济运行的“微调”,而财政政策则起到“下猛药”的作用,当货币政策的效力不太彰显时,往往就是财政政策大显伸手的时候。2008年以来,中国的财政政策基本上是以“积极”为主调。目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犹在,中国面临不小的经济下行压力。那么新常态下,积极的财政政策该如何才能有所作为呢?
挥之不去的经济下行压力
从2013年开始,中国经济就面临着经济下行的压力。2014年以来,这种压力始终存在。年初我们料想的7.5%左右的经济增长目标,现在看来很符合经济运行现状,而不太可能有高于这个目标的惊喜。一些主要宏观经济数据,可以对此有很好的说明。2014年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7.4%,其中一季度增长7.4%,二季度增长7.5%,三季度增长7.3%,其中第三季度创2009年第一季度以来GDP增速的新低。反映居民消费需求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2014年11月同比仅上涨1.4%,表明中国恐将面临通缩的风险。作为制造业晴雨表的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11月仅为50.3%,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逼近了作为经济走势强弱分界点的50%;如果再细看,从2014年7月后,PMI就呈逐月递减之势,表明中国制造业虽然总体上仍保持扩张态势,但动能在减弱。
中央也注意到了经济下行的压力,于是把稳增长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之一。自2014年以来,一些相关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比如4月央行首次定向降准,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5月国务院发布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国16条”;6月央行再次定向降准,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11月央行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等等。单就货币政策而言,从定向降准到普降存贷款基准利率,意味着定位于稳增长的宏观调控力度在逐渐加大。尽管由于存在作用时滞的关系,这些政策措施的效果还不会马上显现,但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是,中国面临的经济下行压力,短期内还暂时无法得到根本缓解。
财政政策“积极”乎
平心而论,要想将经济增速提上去,依过去大规模的经济刺激经验,如2008年的“四万亿”一揽子投资计划,几乎是能够实现的。但是,这种高强度的经济刺激措施,如果再继续下去,其负面影响会越来越大。不但经济结构调整落不到实处,而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恐沦为一句空话。故此,将经济增速做适当调降,有助于为夯实中国经济发展的持久动能留下更大空间。
然而,换个角度看,对待经济走势也必须得有底线思维。尽管存在经济下行压力,但需要将这种压力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否则,经济增速一旦下滑出临界点,众多的改革措施也会无从谈起。所以,稳增长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宏观调控所必须要落实的重任。在此,财政政策可以发挥它的应有作用。
中国实行的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以扩大财政赤字为主要手段、从而以扩大财政支出为特征的一种财政政策。2014年预算安排全国财政赤字1.3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500亿元。这样规模的财政赤字,理论上财政政策可发挥它应有的力道,但实际效果一般。
有媒体指出,2014年前三季度政府存款暴增1.6万亿元。这虽与1.35万亿元的财政赤字没有一一对应的直接联系,但也折射出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扩大支出的部分财政资金被沉淀起来,而没有被注入到实际经济运行当中。再从全国财政收支形势看,根据财政部的统计,2014年1月-11月全国财政收入12959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3%;全国财政支出126308亿元,同比增长10.1%。尽管全国财政支出的增速高于财政收入,但以绝对数来衡量,1月-11月的财政收入规模显然高于财政支出规模。在2014年剩下的一个月里,要想完成公共财政预算的支出安排,只能靠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来实现。这数据背后传递出的信息是,在2014年的绝大部分时间里,财政政策名曰“积极”,实际上并未达到积极的预期效果。
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另一面是减税(费),积极的财政政策当然也不排斥对减税(费)政策的应用。营改增是2014年最大的减税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营改增减税1448亿元,这个规模仅占同期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的1.36%。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四项减费措施,并于2015年起实行。据测算,该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400多亿元。不过,即便是以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所安排的全国预算收入近14万亿元的规模来比较,才占到0.29%的比例。就此而言,实行减税(费)政策,所发挥的稳增长作用很有限。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有力度
近期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稳增长作为2015年经济工作的第一任务。为此,以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为前提,在认识新常态的基础上,积极的财政政策不仅要适应新常态,更要引领新常态;既要稳增长,也要调结构,还要惠民生。但不论剑指何处,积极的财政政策都要有力度。
首先,应注意解决财政政策效应的顺周期问题。一直以来,积极的财政政策常常存在顺周期的问题,这尤其表现在经济低迷时采取的扩张性政策达不到预期效果。作为财政收入最主要形式的税收,是以流转税为主,与经济趋势密切相关。经济增速下滑,也随之造成财政收入增速的下滑。中国政府预算按收付实现制和年度平衡原则来编制,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财政支出增速也相应下降,顺周期效应比较明显。此外,财政收入任务考核也加重了顺周期效应。为完成任务,有的地区时常出现收“过头税”的现象。这在经济下行时,往往“雪上加霜”。因此,要降低顺周期效应,就要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导向,进一步改进政府预算制度,加快建立中长期财政预算,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并将税收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逐渐提高直接税比重,通过完善税制增强财政政政策的自动稳定器功能。
其次,应从过去的需求管理为重点转向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相结合的政策新常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在财税扶持政策上,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教育文化、科技创新等领域倾斜,除全面推行营改增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外,利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实行定向扶持,以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促进民间资本释放潜力与活力,鼓励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从而从改善供给入手,辅之以需求管理,使积极的财政政策起到稳增长、调结构的作用,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添加新的动能。
再者,应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不仅影响到使用效率,也容易扭曲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对此,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是关键。预算编制应从“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对于每一支出项目,都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预算资金,改变过去那种主要依靠往年基数来编制来年预算的做法,既不能出于“节约”目的而造成预算资金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也不能因预算编制过粗、过虚而造成预算资金的浪费。
最后,应具备社会政策的部分功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为社会安全网系统构建提供资金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通过以公共消费代替部分私人消费的形式,可相应增加广大百姓的可支配收入,也就实际上提升了百姓的消费能力。这样,积极的财政政策就兼顾到了经济和社会两个方面。当然,有些民生性支出,如福利性支出,刚性特点明显,支出水平上去后,就很难再降下来。所以,这方面的财政政策,应根据财力可能,合情合理地安排,防止尾大不掉,导致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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