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决定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局长由以前的正局级升格为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一个成立19年的老部门将借此迎来新机遇,同时也使得人们对于法治反腐与制度反腐有了更多新的希冀。
中纪委副书记邱学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直面现有制度的问题:最高检反贪总局自1995年成立以来,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亟待改革。
通过梳理中国反腐机构的流变看,中纪委一直是中国反腐的核心机构,而其他机构则更多是对这一制度的补完。此外,很多在中纪委、监察部诞生之后的反腐机构都曾被给予“廉政公署”的厚望。
监察部曾被撤销
与党内纪检平行的另一条线,是行政监察制度的建立,建国初期与此对应的机构是人民监察委员会。这一机构于1949年11月设立。人民监察委员会的第一任负责人为谭平山,彼时他还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副主席。谭平山资历深厚,曾与周恩来等人一同发动南昌起义。此前,他还曾帮助孙中山改组国民党,并在一大上成为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部长。
除位于中央层面的人民监察委员会之外,地方也同时设立了对应的监察机构。1950年10月,人民监察委员会根据中央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制定了各级人民监察委员会通则,并经政务院批准施行。到1953年时,全国共建监察机构近4000个。
1954年,中央政府进行机构调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即告结束。监察部首任部长为钱瑛。她是共和国第三位女部长。此时,中纪委与监察部的互动就已经开始出现了。1953年时,钱瑛由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调任中纪委工作,出任副书记一职。监察部设立时,钱瑛依旧还兼任中纪委副书记。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钱瑛还继续担任该机构的副书记。
1958年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工作受到严厉的批评。实行“垂直领导”和推行“事先监督”被指责为“脱离党的领导”。同年10月,国家监察部党组向中央作出报告,被迫检查建国以来“脱离党的领导”的错误。在这份报告中,首次提出了监察部与中央监察委员会合并,采用一个机构,两个招牌的办法。
1959年4月,中共八届七中全会讨论了撤销监察部的问题。4月28日,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宣布撤销监察部。而监察部的恢复设立则是发生在28年后的1987年。而党内的纪检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也在10年后被取消。1969年7月,康生等人以“精简机构”为名,撤销了中央监察委员会。
差一点的廉政委员会
文革结束,中纪委恢复之后,监察部也于1987年恢复设立,尉健行成为首任监察部部长。恢复监察部的动议来自地方。1986年2月,在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安徽代表团提出议案,还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些代表和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部分委员也多次提出建议,在国务院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国家行政监察机关。
1986年11月18日,国务院向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批准设立监察部。同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请,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1987年6月,监察部正式成立,监察部部长为尉健行。到1988年春,全国县以上的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大都已组建起来。
笔者所认识的一位长辈是监察部最早的一批工作人员。他曾向我表示,监察部恢复设立之初,也为了突出其独立性,形成一套针对党纪、政绩与国法相对应的不同层次的廉政建设体制。不过,监察部的这种相对独立性并没有坚持很长时间。在监察部成立6年后的1993年,监察部与中纪委正式合署办公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中央纪委、监察部从1993年1月开始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两项职能”的体制。并于1993年5月18日出台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关于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意见》。殊同同归,这一次调整大抵与1958年监察部报告中所提及的设想一致。
说到上个世纪80年代的廉政建设,还有一个“全国人大廉政委员会”的设想。1989年5月10日,万里在出国访问前的最后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中,表示将提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政府廉政委员会。不过,这一计划最终没有实施。
新机构都有廉署的影子
进入1990年代以后,中国的反腐机构也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中央层面相继推动建立了最高检反贪污贿赂局、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和国家预防和反腐败局。梳理这些机构建设的缘起,他们的设立都有香港经验的影子(廉政公署)。
虽然在国家层面设立反贪局是1995年的事情,但是中国第一个反贪局却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末就在改革高地广东诞生了。故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被誉为中国第一反贪局。出任局长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陆成景也成为中国“第一反贪局长”。
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曾提议“能否在广东先试验一下,在检察院内部设立一个反贪污贿赂的专门机构,加强侦查工作”。这促成了后来中国第一反贪局在广东的成立。
在经验借鉴层面,比邻广东的香港成了老师。中国第一反贪局的成立也有不少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
2007年,另一个被给予厚望的反腐机构成立了——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的预防腐败工作,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局长由监察部部长兼任,目前担任局长的是监察部部长黄树贤。
目前这一机构已经进行了新的调整,扮演了新的角色。目前国家预防腐败局已与外事局合并,成为国际合作局,其主要职能已经从原来的预防腐败转向参与国际追逃追赃。中央纪委官网显示,中央纪委现有的组织机构中已无国家预防腐败局,仅在国际合作局设有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让海外贪官闻风丧胆的“猎狐”行动就是由这个局参与的。
(来源:海运仓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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