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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战”税率法定的4天4夜

shehuiguangjiao 2015-04-17 19:11:30 总第273期 放大 缩小

 

“税率法定”从发现被删除到再次被明确,历时4天4夜、整整96个小时。在这背后,是代表委员、专家、媒体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彰显了本届人大推进贯彻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决心。

“赞成2761票、反对81票、弃权33票。”2015年3月15日上午,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的一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在出台15年后,终于进行了首次修改。

三审稿删除“税率法定”

3月12日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了第二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所作的《关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在会上,乔晓阳表示,修正案草案第三条中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将这一项的表述修改为:“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听到此时,坐在台下的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当3月13日法治周末记者在人大会议中心驻地见到周洪宇时,他依然难掩喜悦之情,“税率问题的最终修改,证明我们此前的努力没有白费。”周洪宇笑着说。

说起此番“税率法定存废风波”,我们先要把时间从12日往前回拨96小时。

3月8日下午,代表们齐聚人民大会堂参加人大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代表们听取李建国副委员长关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作为曾经在2009年和2010年两次提交修改立法法提案的人大代表,极度关心修法进程的周洪宇刚拿到立法法修改草案的三审稿便马上翻阅起来。

“很快我就发现了问题。”周洪宇边说边从包里掏出了3月8日当天的那份三审稿,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上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用黑笔作出的标记。

“第六项是立法法修改中特别将税收立法权单列的一项,这是为了进一步明确税收法定原则,是值得肯定的。”但他却发现草案三审稿将二审稿中“明确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的表述简化为“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

“税率法定的内容就这样被删除了。”尽管当时周洪宇更多的是“纳闷儿”为何要删除此前的表述,但他已有预感这很可能将引发一场热烈的讨论。

与周洪宇一样,来自山东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艺术副总监赵冬苓也在3月8日的会场上就发现了“税率”被删的问题,用她自己的话说,“当时几乎都楞住了”。

尽管赵冬苓一再强调自己在财税方面是个“外行”,但她为推动国家税收法定落实而作出的努力却是有目共睹。

2013年全国两会上,她联合31位代表提交了《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者条例的议案》,这份当年被称为“最有含金量的议案”也将税收立法权问题带入公众视野。

“税率法定”删除引关注

与周洪宇、赵冬苓等代表相比,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绝对算得上是税法方面的权威专家之一。

当3月8日晚上从一些人大代表那里了解到立法法草案三审稿中删除了税率法定一事,刘剑文便立刻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3月9日,在学校上课时,刘剑文和学生交流了此事,也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的一些同仁进行了探讨,他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结果很一致,那就是税率法定一项不应被删除”。

“我认为税收法定原则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限制政府的权力,‘有权也不可任性’。”刘剑文以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备受争议的两个月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为例称,任何税种的征收都要涉及到税率,如果没有法律对其加以明确,此类短期多次上调税率的事件仍将发生。

也许正是有了成品油消费税两个月三次上调事件的前车之鉴,三审稿删除税率法定一事也很快在坊间引起震荡。

在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记者会上,就有记者“犀利提问”,三审稿中删除“税率法定”是不是意味着全国人大默许国务院自行决定调整税率?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回应说:“二审稿规定的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等,这个表述经过专家的论证认为不够科学。实际上,税种就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为了表述得更加科学,我们采取了现在草案的表述。”

但对此,学界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刘剑文就直言,税种的法定并不能代表税收要素的法定,“税种是名,只是税的名称,不能涵盖纳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税收减免等税收要素,但这些恰恰是税收法定最核心的元素。”他担心如果立法法不将这些要素由法律确定,行政权力就会任性而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施正文也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达了相同的观点。

他介绍,税收的基本制度中包括了税种设立、税种的基本要素以及征收管理。其中,税种的设立直接决定了税种的“立与废”;税种的基本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这决定了收多少税、对谁收税等问题;而征收管理则是一项程序制度,即规范了纳税时间地点、税务登记、处罚检查等。

各界联合共同推动

就在学界通过媒体不断发声,呼吁税率法定不宜删除之时,代表们也纷纷在3月10日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上发声并通过会议简报呈交大会。

作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周洪宇在湖北代表团全团大会上首先发言,“我开篇便指出了税率法定删除的问题。”周洪宇表示,通过和学界的交流,他了解到税率法定删除后可能带来的隐患,因此他认为有必要在全团大会上提出,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当时我的观点也得到了很多代表的认同”。

与此同时,在山东代表团大会上,赵冬苓也在就此事发言。“没有税率的规定了,规定得越笼统,行政机关解释发挥的空间就越大。”赵冬苓强调,法律的规定应当具体严密、有可操作性,否则笼统含糊的表述,会为今后各方任意解释法律留下空间。

在两会代表、委员和学界专家们针对税率法定被删一事基本达成共识后,如何呼吁其完善修改则显得更为重要。

“争分夺秒。”刘剑文如此评价当时的情况。他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称,因为3月11日上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就会对代表们提出的有关修改立法法的意见进行审议,因此修改意见必须赶在这之前提交。

刘剑文深知一旦错过此次机会,再想将税率法定加入到立法法中又需一些时日,因此他开始抓紧联络起草修改意见。

“一方面我们要通过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名义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交修改建议,同时我们也与中国法学会取得了联系,他们也将以法学会名义提交修改意见。”刘剑文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在起草修改意见的同时,他也和赵冬苓等代表保持联络,呼吁他们继续提出建议。

3月11日一早,赵冬苓在略作修改后就联合了部分关注此事的代表,联名将建议案提交了上去。当日,刘剑文等人以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名义提交的两份修改建议也一同上交。

代表们的坚持和学界专家的奔走最终收到了成效。

当3月12日下午税率法定重回立法法修正案中时,距离3月8日下午代表们拿到被删除税率的草案三审稿,已整整过去了96个小时。

从税率法定存废之争的这96个小时背后,周洪宇看到了本届人大推进贯彻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决心。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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