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治局常委王岐山曾经是研究历史的学者。这种历史学者的内在的素质使他在思考中国现实问题时常常会有对相关历史的联想。有时甚至会由于这些联想引发他内心的情感波澜。不久前,他到河南视察,就专程参观了上世纪六十年代被周恩来总理称为“奇迹”的红旗渠。王岐山特别指出,要把“红旗渠”所展示的艰苦奋斗精神视为今天仍然应该唤醒的一种精神。而5月初他在浙江调研中说得许多话,也显然与他参观中共诞生地——南湖引发的思考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这场斗争必须取得胜利,因为它“输不起”
的确,牢记历史,特别是牢记几代共产党人带领人民改变历史命运的奋斗史,不仅仅是一种时空的链接和延续,更重要的是一种使命、责任的接力与传承。笔者尤其对王岐山下面这段话深为感动。因为它足以表明中共决策层对反腐斗争在社会生活的重大作用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他说:“矗立在天安门广场上的纪念碑镌刻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碑文,纪念碑基座浮雕展现的中国人民浴血奋斗历史写照,聚焦和记录了我们民族从‘倒下去’,到重新‘站起来’的漫长历史过程、所付出的高昂代价。我们要把现在的工作同先烈奋斗的历史联系起来,准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笔者以为,王岐山所说的“深刻内涵”就是今天反腐斗争的实质。即这场斗争的成败关系到我们这个“站起来”的民族会不会再次“倒下去”;关系到党和人民浴血奋战付出高昂代价的胜利会不会付之东流;关系到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会不会毁于一旦的大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这场斗争必须取得胜利,因为它“输不起”!
正是这种面对纪念碑的严肃思考,决定了中共的反腐败斗争一定会坚持下去,绝不会半途而废。还记得两年前那场关于治标还是治本的争论吗?当时王岐山就明确表示,抓贪官打老虎拍苍蝇,都是治标之策。真正的治本还是制度建设。但打一批拍一批可以有力地刹住贪腐之风,更重要的则是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治本方略的早日推出“赢得时间”。
今天,我们从王岐山面对纪念碑的严肃思考中,从他在基层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中 ,已经可以看到中共的治本之策已经走过谋篇布局的阶段,也完成了初战告捷的阶段,开始进入另一个更具有战略意义的阶段,即在继续打虎拍蝇的同时,建章立制、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去夯实打牢反腐倡廉的根基。的确,作为一场长期的斗争,“老虎”的落马能震动一时,但不能彻底解决腐败。只有把反腐的制度性建设抓实抓深抓透,反腐机制在中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健康与高效地运行,才会铲除腐败的土壤,反腐成就才会巩固、中国反腐才可能以完胜的结果载入史册。
衡量错误与否的尺子只有
一把,那就是中共的纪律
而当前,中共的反腐制度建设中最关键也是最实际的一步就是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集中全党以及所有关心中国执政党命运的人士的智慧,或参与、或协助中共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腐的制度建设如同“啄木鸟”一般,是真正的治病树、拔烂树,赢得一片健康绿色的工作。也许在一些人看来,修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抓出更多更大的“老虎”相比,既不刺激也没有多少戏剧性,所以很乏味,甚至无足轻重。正是因为有了这种误判,所以一些境外媒体便发出了中共反腐遇挫的信息,也才有了中共反腐可能已经到了“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猜测。
然而,中国的反腐斗争并不是充满悬疑的电视连续剧。境外媒体也许并不知道,在中国共产党人眼中,纪律,恰恰是这个党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最基本的保障,是他最为重视珍视的、对自己的每一个成员的无形的却是钢性的约束。更准确地说就是,纪律是衡量每一个中共党员个人的政治资格和检验下属各级组织是否合格的一条底线。
记得在2014年“打虎拍蝇”的高潮中,中外媒体在报道××贪官落马的消息时,一般都会简单地列举此人的贪腐事实,如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财物等等。可是,在这些类似常规的报道之外,一些贪官们有一条“罪状”却显得格外醒目、刺耳、以至令人掩鼻作呕。这条“罪状”就是通奸。要知道,这种涉及个人隐私的用词,在内地官方媒体以往的报道几乎从未使用过。直到今天,不是依然有人在私下还对中纪委公布贪官通奸一事表示不甚理解,甚至保留意见吗?
其实,在能不能对这种行为使用这类词汇加以表述的问题上,许多人和许多媒体都忘记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这些报道的消息来源都出自从中央到地方的中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这类机关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决定了其衡量错误与否的尺子只有一把,那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各项纪律,而不是一般的法律。换另一种提法就是,中共的纪律所规定的是党员的行为规范,而不是以他(或她)是否触犯法律而加以追究。党是一个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的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否在党员身上得到体现,这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每一个党员不得逾越的底线。而法律体现的则是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从这个层次和角度上讲,中共的党纪要严于国法。中国共产党以及他所领导的军队在革命战争年代坚决执行并遵守纪律,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严明的纪律与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军队是可以划等号的,共产党员本身就是一种作风、一种意志、一种纪律的人格化象征。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
前面
那年我在重走长征路的新闻采访活动中曾经“遇到”一个真实的故事,令我至今印象极为深刻。这个故事的主角叫侯德明,是当年长征时掉了队留在藏区的红小鬼。解放后政府在普查流散的红军战士时,他因为一无人证二无凭证,只好继续在村里做个普普通道的仓库保管员。文革期间,各家各户值钱的东西如珠宝首饰毛皮都作为“四旧”堆到了侯德明看管的仓库里。十年文革结束,当人们清理抄家物品时,却惊讶地发现,所有的财物在这十年当中,竟无一件丢失,即便是一枚戒指、一个耳环。1984年,当党中央决定要切实对红军流失人员实行优抚政策并开始重新甄别身份时,侯德明所在村庄的各族同胞老百姓都一齐出面给他作证,证明他是真正的红军。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对红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侯德明是个不打折扣、一丝不苟的践行者。纪律,就是这位掉队的红军战士最有力的证明。是的,侯德明是群众纪律的践行者,中共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同样是纪律的忠实践行者。上世纪五十年代,一个电影剧组准备去川藏地区拍摄。毛泽东听到消息后立刻托人给剧组送去一柄镰刀,并捎话请剧组务必把镰刀还给乡亲。“当年长征路过时借用的,一直没有还,拜托了!”毛泽东如是说。
无数的大事小事都说明党章是共产党人的“宪法”。既然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就是不能逾越的红线、就是不可触动的底线。毫无疑问,要实现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全面抓党的纪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正如王岐山所言,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沿。坚决地惩治少数党内的腐败分子,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是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关系。因为惩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治。
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日子。在这样重要的历史节点即将到来的时候,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不知道我的父老同胞兄弟姐妹们都会有怎样的感想。人们会想到我们这个伟大民族在1840年之后所经历的血泪斑斑的屈辱吗?会想到被人讥讽为一盘散沙的我们的先人是怎样结成血肉的长城来抗击亡国灭种的恶运吗?会想到究竟是什么神奇的伟力能把四万万五千万同胞的意志聚集在一起,迸发出抗争的火焰呢?是中国共产党和他领导的军队的铁的纪律,是这种看似冷冰冰的钢铁般的纪律中所包含的对民族对祖国对人民的炽热的爱。
在向两个百年冲刺的今天,请珍惜这种化腐为新的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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