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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要让农民能真正进城

tebiebaodao 2015-06-28 19:41:34 李国祥/文 总第281期 放大 缩小

 

自2014年中国公布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以来,各地特别是试点地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启动新一轮的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新型城市建设为突破口,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前不久,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到浙江、贵州“一东一西”两个省份进行考察调研,并分别邀请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各7位书记座谈,听取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首次系统谈及到“十三五”规划的框架,提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研究保持经济增长的举措和办法,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薄弱环节是农业现代化。

不可置疑,新型城镇化在稳定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发展结构和促进创新与改革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应是“十三五”时期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我们已经越来越明确,让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是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要求。那么,怎样才能让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呢?

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近年来,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不仅继续扩大,而且流向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变化,这就是本地农民工数量增长速度明显地快于外出农民工。这意味着什么呢?这说明就地城镇化出现了新的契机。

就地城镇化,不仅可以减少农村转移人口进城成本,让农村转移人口可以“离土不离乡”,降低农民工市民化难度,让农村转移人口更加容易地融入城镇,而且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和区域一体化,是中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路径之一。

就地城镇化,要吸引当地转移人口进城,不仅需要有相对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当地政府能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条件和服务水平,而且更需要为转移劳动力提供相对充分的就业机会,这既要推进城镇建设,又要发展当地经济,还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并促进它们之间的良性循环。遗憾的是,当一些地方迈步就地城镇化时,可能会面临城镇建设大量的资金从哪里来?怎样将当地转移人口吸引进城并稳住?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推进就地城镇化会面临非常多的难题。其中,发展当地经济,创造就业机会最难,这是就地城镇化的关键。一些地方,以为先将城“造”起来,就地城镇化就可以推进了,结果可能“造”的是“鬼城”,有城无人。相反,一个地方如果将当地产业发展了,转移劳动力进城有了就业机会,不仅进城农民可以稳得住,而且还可以为城镇建设带来资金积累,扩大地方财源,促进就地城镇化的关键因素能够形成良性循环。

如何依赖城镇产业发展推进就地城镇化?这需要多措并举。要不失时机地利用国家区域化协调发展战略机遇,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城镇产业发展要充分利用东部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机遇更多地吸纳劳动密集型产业。一些有条件的城镇,还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时代的新机遇,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发展,实现当地城镇经济跨越式发展。目前,中国正处在大众创业的黄金期。就地城镇化,一定要想尽办法吸引当地外出劳动力中有一些在外打拼多年,并有资本实力、技术条件和管理经验的“精英”到家乡城镇创业。

赋予农民土地权益并促进流转

中国正在推进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方面,赋予农民多项农村土地权能,不管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是否从事农业生产,是否在村里常住,都能够获得,即使将户口外迁到城镇,已经被赋予的各类农村土地权益也都可以享受;另一方面,中国通过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让不再依赖农村土地的农民可以通过流转方式实现其收益,通过集体股份分红参与利益分配。

有学者担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土地权益,会让农民失去进城的动力。不可否认,越来越多的农民认为在农村享受的制度和政策“福利”比进城好。在农村,有土地权益,有集体资金收益分配权益等。这是否意味着中国新型城镇化要让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目标落空呢?

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中国正在推进的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以二轮承包为基础的,并要求稳定农村承包关系并长久化。中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明确规定,当前农民迁移户口严禁与农民享有的农村土地权益相挂钩,也就是说不能将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权益作为迁移城镇户口的前提。这些举措都明确地告诉我们转移农业人口市民化不会影响户口迁移农民既得利益,让农民放心地变市民。

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转移农业人口在农村获得了各种土地权能,还可以通过流转市场实现各种利益。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外出打工时,既可以将经营权流转出去,获得租金收入,也可以将承包地入股合作社等新型主体从而获得分红收入。拥有宅基地的农民,如果在城里购置了房产,不再需要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了,目前在试点地区可以有条件地转让从而实现经济价值。应该说,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充分考虑了将要市民化的转移农业人口的权益。

转移农业人口市民化

2014年,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进一步扩大,超过2.7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近1.7亿人,这其中又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举家外出,他们当中还有多年在某个固定地方务工经商或者在单位上班,基本不再经营原农村的家庭承包地,应该说具备了进城成为市民的条件。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到2020年中国将让1亿转移农业人口进城。因此,让转移农业人口尽快成为新市民的条件成熟,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转移农业人口市民化,势必会发生各类费用。谁为此买单?为了让转移农业人口市民化,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就转移农业人口个体来说,成为市民需要有住房,要有保障水平更高的社会保险,子女要能够在迁入地顺利上学,何况全家在城里生活负担也不轻,等等。一句话,一切都需要花钱。我们知道,近些年来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不断上涨。2014年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近3000元。尽管如此,仅凭农民工的家庭收入来独自承担市民化成本费用,还是不太现实的。正因为如此,一些调查认为现在外出的农民工中多数不愿进城成为市民。

实际上,简单地通过问卷直接让农民工在是否愿意进城两项中进行选择后,就得出“农民工不愿进城”的结论,这不是很科学的。新农村建设固然重要,无疑会对很多农民始终具有吸引力。但是,世界所有国家经济发展经验都表明,人类文明进步都与城镇化是同步的。中国农民也不会例外,只是目前中国转移农业人口市民化的动力源发生了改变。

过去,城乡就业机会、社会保障和生活条件等巨大差别,进城对于农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当今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改革又赋予了农民很多的土地权益,城乡差别总体趋于缩小,农民工对于是否进城成为市民当然考虑得要比过去复杂。因此,从经济动力上施策,让政府、企业等社会力量和农民一起来分担农民融入城镇成本,着力促进转移农业人口市民化,这样的政策措施才会有效。

可能有人会说,农民进城成为新市民需要大笔钱,而农民在农村拥有的土地权益可以变成财富,如果让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权益成为“资本”,不是有助于实现转移农业人口市民化吗?为什么用制度约束农民被赋予的土地权益成为进城的“资本”呢?实际上,问题没有那么简单。除农村土地基本制度约束外,让农民变卖农村土地进城成市民的想法未必可行。如果放开土地市场,虽然大城市郊区和发达地区的土地市场价格会很高,但很多偏远的农村土地市场价格未必有多高,农民变卖土地就能够得到进城资本的逻辑是值得推敲的。更何况,农民一旦变卖了土地,进城若后发现无法生存,再回农村的路子就可能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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