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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选人用人的渠道方式

tebiebaodao 2015-09-02 10:22:29 总第287期 放大 缩小

吕 品/文

(中央党校党建部 党的领导与领导科学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 )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2014年1月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加强干部交流统筹。推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

近年来,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和地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选人用人的视野更加宽阔,渠道更加通畅,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但从有些地方的现实情况看,当前选人用人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还未能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从几轮巡视工作中的问题反馈清单和整改清单可以发现,选人用人问题普遍存在,少数地方和单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用巡视组的话表述就是“选人用人风气不正,‘小圈子’问题突出,对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带病上岗’‘带病提拔’时有发生,存在违反回避原则‘近亲繁殖’现象”,体现了选人用人渠道仍需拓展。

当前选人用人渠道存在的

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不规范、不严格。

在选人用人渠道方面表现为违背五湖四海原则,视野狭窄。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虽然初步建立,但“官本位”的意识仍未能在整个社会上得到克服,具体操作性制度不够完善。在实践中存在制度缺位情况,部分地方和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一些必要制度有意执行不到位,有的甚至回避必要制度的执行。实践中存在制度“错位”情况,部分地方和单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行先集中后民主、真集中假民主之实,实际上是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有些地方还存在着缺乏竞争、论资排辈的现象,存在着“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存在着“进了班子不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进了圈子没进班子也等于进了班子,圈子决定位子”的错误心态等等。

干部跨部门、地域、单位流动渠道不畅。

目前的干部体制,客观上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各管理一批干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分别培养干部,彼此隶属关系不一,单位性质不一,造成有的单位用干部以部门、地域、单位划线,干部调不进、派不出,出现自我封闭、自我循环、近亲繁殖的现象。体现为一是出现党政干部队伍、企业管理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才、社会优秀人才分别局限在不同的领域进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视野局限在党政机关,企业管理干部的选拔视野局限在大中型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视野局限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圈内。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中的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和普通工人农民等的大量社会优秀人才,由于受到体制和身份限制,难以进入党政干部队伍。二是出现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条块分割现象。一些对干部进行直管的行业、系统,往往优先甚至只局限于本行业、系统内部人进行选拔,客观上造成只能出,不能进。还有个别地区和部门不从本地和本部门的发展出发,一味搞小圈子,选人用人仅仅局限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着意安排身边少数干部。客观上讲,单位、部门之间领导职数资源分配不够均衡,如果克服不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部门壁垒,一方面从制度上导致干部发展机会不平衡,干部多岗位锻炼机会少,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干部只讲局部利益、部门利益,甚至在关键岗位任职甚至滋长“中梗阻”等不良现象。

干部选拔任用与后备干部管理之间存在考用脱节、备用脱节情况。

后备干部的侧重点偏向于年轻干部和非党干部、妇女干部等方面,并且存在着对后备干部重培养,但选拔和使用仍未能十分规范。

进一步创新选人用人的渠道方式

拓宽选人用人思路,坚持五湖四海原则。

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广阔的选人用人胸怀,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干部“二十字”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进一步更新选人用人思路,创新选人用人渠道方式。因此,必须打破干部部门化,大力推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增强干部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一是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解决“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用人问题,做到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二是要树立开放的选人观,破除因循守旧、论资排辈等陈旧观念,坚定不移地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唯才是举、择优汰劣,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发挥和释放出干部的潜能。三是要放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实行“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选人用人原则,加强地区之间、条块之间的干部交流;扩大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的交流。四是,克服“官本位”意识,不是以行政级别、官职大小而是按照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的大小及其对社会的贡献程度来评价各类人才的价值和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新风气,使领导干部在良好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改进选人用人方式,坚持民主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要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我们在工作中要处理好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的关系、委任制与选任制的关系、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与提高民主质量的关系、加大竞争力度与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的关系、民主推荐和测评与组织考察和甄别的关系、公开透明与合理择优的关系、择优选拔与竞争选举的关系等等,避免片面性、简单化和走极端。比如我们在探索统筹运用党的干部队伍资源时,一定要注意区分不同类干部实施的是选任制或委任制选拔方式。选任制和委任制具有不同的目标取向、选择功能和确定方式,根据选任制和委任制的不同特点,具有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权重。选任制干部适用选举民主,委任制干部适用“实绩晋升”。

打破部门、系统、体制限制,打通各类人才交流渠道。

尽可能拓宽不同类别干部之间的中转通道,完善交流、试用、聘用、挂职等方式,积极畅通交流渠道。要打破部门、系统和地区的壁垒。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就特别指出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既可以从纪检系统内产生,也可以从纪检系统外产生。不少地方和部门也开始推进这样的探索。比如山西因为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仅省管系统干部空缺就一度接近300人,为了尽快恢复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一方面严格选拔本地干部,另一方面也积极将外地干部调任山西担任党政主官。对于异地调任,益处在于有利于撇清裙带关系,革除近亲繁殖的弊病,创造更为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要打破体制的界限。对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也要进行一些制度性探索,打通干部在不同体制之间的流转通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观念,积极探索市场化选人用人方式,从待遇、事业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对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可推行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等办法,畅通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给他们提供平等的机会。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的结构,差异化管理。

对妇女干部、非党干部有差异地制订人才标准、单列管理和培养选拔。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并在待遇、职称、选拔任用等方面真正向基层、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岗位人才倾斜。

分层分类培养,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培养链。

对领导干部不仅要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而且要有计划地安派到多个岗位上锻炼,拓宽其实践领域,进行不同地区、不同部门、行业、系统和不同岗位之间交流轮岗。特别是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因为部分年轻干部成长经历单一,从家门到校门、毕业后进机关门,缺少实践锻炼的经历和基层工作的经验,所以一定要突出实践锻炼,增长领导才干、积累实践经验、加快政治成熟。要把培养建设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规划有机衔接,科学确定在基层和生产一线锻炼干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的规模、政策和措施。加强后备干部的筛选和管理,实施后备干部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把经不住考验、没有培养前途的及时调整出去,把思想素质好、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及时补充进来,时刻保持后备干部队伍具有较高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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