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战略部署,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提出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三管三严”的具体要求。作为基层组织部门,应当主动履责,积极谋划,狠抓落实,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全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退的良好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下”的障碍。解决“能下”的关键,核心是破除“官本位”思想,打破“铁饭碗”、“终身制”。要加强宣传教育,把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从党性高度来确定“能上能下”、“能官能民”、“能进能退”思维,正确对待升降去留,正确对待事业选择、组织选择、人民选择,为干部“能下”扫除思想障碍。要创新选人用人的渠道与方式,合理运用选任制、考任制、任命制等多种提拔任用方式,让每一个“赶考”干部既有“上”的渴望又有“下”的心理准备。要引导干部转变“官”念,彻底从“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该下”的固化思维中走出来,打消做“太平官”、“撞钟官”、“木偶官”的念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强化监督管理,解决好“下”的对象。干部的上与下归根结底还是由人民群众说了算,人民是国家的主体,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的本质是为民服务。因此,“能上能下”的对象选择上,要坚持注重发扬民主,做到公开透明,广泛听取民意,争取广泛参与,“将合适的人请上车,不合适的人请下车”。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要构建科学考核体系,广泛收集领导干部历年考察、绩效考核、民主生活会、重点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等原始资料,通过比较分析、民意分析、案例分析等进行多角度深入研判分析,对领导干部进行公正的研判。要严格落实“下”的标准,坚决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但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干部的上与下,体现党和人民群众意愿,才能使公权力始终掌握在心中为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干部肩上。
稳慎问责调整,解决好“下”的流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坚守一颗“公心”,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工作和事业放在首位,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综合考虑干部一贯工作表现、人民群众普遍评价,严格遵循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决定、谈话、履行任免程序等5个步骤,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要健全领导干部辞职、辞退、罢免机制,推行治庸、治懒、治散,召回不胜任的干部“回炉淬火”,不留“南郭先生”,彻底整治干部队伍的精神之庸、能力之庸、责任之庸。要注重“上”与“下”两个机制的有效对接,实现“上”和“下”的辩证统一,在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的同时,及时将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体现激浊扬清、选贤任能的用人取向。
注重关心呵护,解决好“下”的顾虑。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认识个人的升迁去留,检验的是其权力观与群众观,考验的是其思想境界与心胸情怀,透视的是领导干部究竟是以工作事业为重还是以个人得失为重。组织和社会各界要正确对待被调整下来的干部,组织上要做好其思想工作,逐一进行组织谈话,帮助疏导抵触情绪,并适时量才选拔任用。对一些因年龄、身体、工作需要“下”的干部,要在政策范围内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给予相应的物质和政治待遇,使其“下”的顺心,确保整个干部队伍心理和工作的稳定。社会上要抛弃“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的定性思维,正确看待干部的“下”,认识到推行能上能下是人才流动的正常规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要把“严”字贯穿始末,从严管理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逐人建档立卡,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表现,对出现思想问题的加强教育引导,对成绩突出的适时重新使用。总之,要确保领导干部“下”的顺畅、“下”得服气、“下”的有干劲。
习总书记所言:“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能上能下在基层的落地生根必将成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强有力的助推器,必将促使领导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真正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将、闯将、能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筑牢基层基础。
(来源:求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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