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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评论:“嫖宿幼女罪”不妨取消

fengyanfengyu 2015-09-02 10:41:59 总第287期 放大 缩小

 嫖宿幼女罪是1997年修改刑法时增设的一个罪名,当初增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女性的权利,但这一罪名的实施,实践效果不很理想,产生了不少争议。因而,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都提出了废除这一罪名的意见。立法机关将其列入审议议程,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和对社会关切的回应。

嫖宿幼女罪的争议主要源于法律适用问题。产生问题的根源在于司法实践的扭曲。设立嫖宿幼女罪,初衷是更好地保护幼女的人身权利,现在许多人强烈呼吁取消这一罪名的初衷,也是更好地保护幼女的人身权利,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立法技术上也不应当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只要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幼女的合法权益,哪种方式更有效,就应当采取哪种方式。至于法律是如何修改完善,将取决于立法机关的智慧,以及对民意的尊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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