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 海/文
(中央党校)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全新主张。2014年被视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国有企业的全面改革也随之拉开了向纵深发展的大幕。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怎么改,一直以来是深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2015年6月5日,中央召开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深化国企改革原则、步骤、目标及具体时间表。“指导意见”再次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保驾护航。两个重要文件的出台,必将为推动国企改革的加速发挥促进作用。但同时,两份“重磅”型文件也引起了社会上部分人的顾虑和疑问,诸如:有观点认为,党对国企的领导会影响到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还有另一种对立观点则认为,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实践中,国企党组织的地位和功能必然会被弱化等等。
事实上,这两种疑虑都是没有必要的,其出发点显然是把党的领导和国企的市场化改革对立起来。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我们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依靠党的领导,我们牢牢把握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激活了经济发展的动力,使中国经济社会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党的领导与国企深化改革走市场化道路并不矛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才能更好地保证国企改革不走弯路,平稳高效,实现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没有否认市场化改革方向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决定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同时国有企业又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因此,加强党的领导是党领导国企改革的一贯主张。
从1982年十二大制定《党章》一直到2014年的十八大《党章》规定,都一致体现了党对在国有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及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视。十二大《党章》中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委员会领导本单位的工作。十三大《党章》中进一步规定: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十四大《党章》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十五大《党章》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1999年9月22日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强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历程,加强党的领导和国企市场化改革可谓是两条共同前进的主线。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宏观上大致可划分为初步探索、制度创新以及纵深推进三个阶段,具体经历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抓大放小”、战略性改组、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阶段。在持续推进的改革中,国有企业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作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成为推进国家现代化、增强综合实力,保障民生的重要力量。
纵观这两条主线,其发展脉络呈现出齐头并进之势,一方面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在不断加强和完善,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改革蓬勃发展,市场化路径愈发鲜明。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国企改革取得的辉煌业绩,党的领导功不可没。通过三十多年引领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党也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的同时,强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确保各项改革包括国企改革正确方向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会议上再次强调,“中央坚持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没有变”。可见中央强调坚持党领导国有企业,不是否定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并没有变,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更不应该变。
党有责任有能力领导国企改革的深入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依法治企是其题中应有之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企,是国企改革成败的关键。依法治企同时也对新时期国企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更有效地推进国企市场化改革。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党的领导能够保证国企改革的政治方向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十个重要论点,其中强调改革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保持政治坚定性,明确政治定位”。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成功实践表明:搞否定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是死路一条。而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必然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前提。要正确、准确、有序、协调地推进改革,自觉维护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严肃性,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中明确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有效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能够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与企业发展的具体目标结合起来,增强决策执行力,促进企业保持强劲发展的势头。
加强党的领导与加强公司治理相结合有利于激活国企发展动力。国企改革进程的明显加速,给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企业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干意见”强调,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企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其核心就在于把党组织作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和公司治理两个优势。只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真正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党组织就能够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强化党的领导,并不是说党要管理国有企业具体领域的经营管理,而是可以利用市场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的、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
党管干部原则为国企改革提供高素质的领导集体和职工队伍。党管干部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国企管理最终体现在“人”身上,“若干意见”提出,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党委应当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中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建立和完善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企业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探索和推进管理和任用干部的合理渠道,为企业的发展配好领导者,选好执行者,为国企深化改革提供人才和智力的支撑。
从严治党能够有效避免国企改革中腐败现象的发生。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市场属性,而搁置党的领导。从严治党,国企不能例外。目前在一些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利益输送与权力寻租现象触目惊心。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原则。严格党的组织纪律,建立各项长效机制,强化监管,加强对领导履职行为的监督约束,严厉查处利益输送、侵吞挥霍国有资产、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行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严明的组织纪律是党在革命和建设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障,今天,国企党组织更要遵照党章规定,严格培养教育和要求每一个党员,廉洁清正、勇于奉献,成为国企改革发展的中坚力量。
发挥国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有利于凝聚力量共谋发展。国有企业的党组织是党委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国民经济建设的“战斗堡垒”。党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传统和宣传的影响力。充分发挥这些政治优势,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运行规范的要求,把企业改革的重点、生产经营的难点、职工思想中的疑点和生活中的热点,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把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培养企业精神、建立企业文化、解决职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这些工作落实到位,就能够为国企改革凝聚力量共谋发展。
国有企业改革成功与否,宏观上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真正落实;微观上事关国企3000多万职工的家庭利益、事关民生福祉。全社会相信并期待着,国有企业在党的领导下,迸发生机活力,做大做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更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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