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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吹拂“廉”花香

shehuiguangjiao 2015-11-19 13:46:22 张文俊/文 总第295期 放大 缩小

2014年5月,中纪委在北京举办“三转”专题研讨班,王岐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中纪委的顶层设计,重新明确了各级纪委的三大工作职责和三大着力方向。

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东北部的乌拉特中旗,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地区。当地纪委监察局在工作时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以廉政教育为主线,以查办案件为重点,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自身建设为保障,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彰显民情,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健康发展。

加强自身建设  激发工作热情

加强机关干部自身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乌拉特中旗纪委监察局强化干部职工专题培训和考核,采取课堂讲授、现场观摩及以案代训等方式,通过1周、1月或更长时间的系统学习培训班,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创新运用方法载体,在纪检内网设置在线学习内容,并建立自上而下各层级纪委工作经验交流探讨平台,为广大纪检干部自我提升主业能力创造条件、营造氛围。研究制定基层纪检干部考核问责办法,定期派出工作组对各基层纪检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巡查督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增强基层纪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此外,乌中旗纪委监察局为转职能实施了加减法。“加”方面,主要是加强反腐前沿工作力量。如纪委内设机构10个,人员编制24个,其中,纪检监察室由1个增加为4个,原有的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予以撤销,合并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并新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室,有执纪监督职能的机构8个,从事执纪办案人员32人,开展执纪监督、纪律审查的工作力量达到80%以上。对苏木镇纪委,旗委专题研究确定苏木镇纪委书记单设工作,各苏木镇纪委书记从以往的兼任组织、宣传、统战委员和苏木镇人大副主席等职务中脱离出来,专司执纪监督问责。苏木镇党委也召开专题会议,决定至少为苏木镇纪委配备1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通过各级党委的支持,基本保障了苏木镇纪委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的最低要求。“减”方面,即旗县及旗县以下纪检机构不断聚焦主业,把不该管的交还给其他主责部门,专注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不再参与与纪检本身无关的“副业”。从2014年年中开始,乌拉特中旗纪委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次清理,保留或继续参与12个,取消或退出63个。事实上,不论是“加”还是“减”,都是围绕党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职责进行梳理调整,回归党章“原教旨”,突出强化主责主业。

做好服务工作  增进群众感情

群众利益无小事。结合正在开展的“干部作风整顿”“五个集中整治”等主题实践活动,近年来,随着农村牧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基层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导致农村牧区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有效维护农村牧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乌拉特中旗纪委监察局把加大信访力度和创新信访工作方法作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着力点,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一线。

以信访体系建设为基础,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交流经验,2014年,协调解决重大、复杂、敏感信访问题3件,有效地化解了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在全旗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综合治理的信访工作机制。

以规范办理程序为重点,不断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对信访举报受理、登记、审批、办理、反馈、回访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形成了一套严谨、规范、高效的信访处理流程;建立了信访案件督办制度。

推行“领导下访、预约走访、选点巡访”的“三访”活动。2014年6月在委局结对帮扶点——乌加河镇调研排查,发现个人强行侵占和两村民争抢集体土地事件,对此,委局不推不诿、积极协调、主动沟通,会同旗政法委、国土局、乌加河镇政府进行了现场办公。由于措施得当,处理及时,从源头上遏制了一起群体事件的发生,有效避免了乌加河镇480亩集体土地受到不法侵占,受到旗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畅通信访渠道,精心打造“高标准”信访接待室。依照2015年初市纪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打造统一规范的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短信、微信“六位一体”信访受理平台的思路,将原来的普通约谈室改造为高标准信访接待室。接待室建成使用以来,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0批42人次,受理来访举报6件、电话举报3件、短信举报1件,现场答复4批7人次。

加大群众身边反腐力度,建立草原反腐舆情监测点。针对牧区地广人稀、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以“草原党群联络户”为平台,打造“草原反腐舆情监测点”。目前,旗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在5个边境苏木镇建立了15个“草原反腐舆情监测点”。

坚持抓早抓小,开展专项巡查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对旗教育系统15个单位和住建系统4个单位的专项巡查工作,巡查中累计谈话119人次,查阅账目20余册,发现问题线索5件,立案并移送审理1件。

强化廉政教育  注重温情教育

为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乌拉特中旗结合实际,完善以“明责、查责、监责、追责”为重点的推进落实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制度推进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健全责任推进机制,强化明责。二是健全责任督促机制,强化查责。2015年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乌中旗纪委监察局开展了一轮提醒谈话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重点约谈12个苏木镇(场)的党政一把手和纪检书记以及26个党委部门和25个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书记(组长),采取各种形式的谈话已成为落实“两个责任”“督促、指导、提醒、纠偏”的重要手段。三是健全责任报告机制,强化监责。四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追责。

结合巴彦淖尔市纪委对纪委监察局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制定完善了对苏木镇和旗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绩效考评方案,建立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年度任务分解中的一些重要工作适时开展重点督查,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监督实效。选取一些权力较为集中、资金较为密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督促整改,为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到位,旗委还专门成立了旗委巡察组,制定出台巡察工作办法,对巡察事项、巡察方式、结果运用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并且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巡察内容。2015年已完成2家单位的巡察工作,共发现涉及人事、津补贴等问题线索12个,已全部反馈并限期整改。

加大办案力度  高扬“亮剑”激情

把执纪监督的重点转变为对旗管科级干部和嘎查村“两委”成员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情况的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形成严明纪律的新常态。

加大提醒约谈、诫勉谈话、书面函询、通报曝光和“一案双查”等方式的运用力度,强化对党章和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会、请销假、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坚持抓重点、严纪律,聚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纵向加强旗县及旗县以下纪检机构的统一管理,横向强化反腐败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今年上半年,乌拉特中旗纪委重点约谈了12个苏木镇(场)、26个党委部门、25个政府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书记(组长)95人次。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4个部门和6名党员干部(含1名纪检干部)进行问责。共受理信访举报件87件,同比上升47.4%。初步核实问题线索42件,立案审查18件,均同比增长200%。谈话函询34件,立案中涉及乡科级干部6件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组织、审计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4件,旗纪委移送检察院等部门3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并通报曝光3起,进行诫勉谈话4人,下发书面函询书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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