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若 王 轩/文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
恐怖主义是长期困扰国际社会、阻碍各国发展、危害世界和平的一大瘤疾。近几年,“伊斯兰国”等极端恐怖组织兴起,对国际社会的威胁越来越大,近期更是犯下枪决中国人质、俄罗斯客机炸弹爆炸、巴黎连续暴恐袭击等累累罪行。
国际社会早已形成了防范国际恐怖主义绝非一国所能独立完成,必须通过国际合作联手打击的共识。但是,美国推动组建的国际反恐联盟虚多实少、反恐效果不彰,各国在联盟中各怀心思、难以形成合力。这其中,对于恐怖主义的“双重标准”是国际反恐斗争难以形成合力的主要原因, 亦是国际社会在反恐斗争中争论最大的问题。
反恐概念难定,争论重重
长期以来, 基于不同的政治利益、价值观念和宗教信仰,人们对恐怖主义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 对恐怖主义的界定也没有形成一个权威、统一的标准,这使得“恐怖主义”成为一个内涵和外延都非常模糊的概念。“911”事件后,针对恐怖主义威胁日益增大的现实,各国要求对恐怖主义进行统一界定的呼声很高,但最终没有形成定论。2005年,联合国“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小组”的报告《一个更安全的世界:我们共同的责任》就无奈承认:“会员国未能就一项反恐公约,包括恐怖主义的定义,达成协议,从而制约了联合国拟定一项综合战略的能力。这使得联合国无法行使其道德权威,无法发出一条明确的信息:恐怖主义是一个永远不能接受的选择,无论其理由多么充分。”
虽然对恐怖主义概念界定尚无定论,但是恐怖主义的一些特征是公认的,一是实际使用或威胁要使用非常规暴力;二是具有政治、经济、宗教或社会动机;三是其伤害对象与其主要目标几乎没有直接联系,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四是恐怖主义犯罪结果的恐慌性特征。因此,恐怖主义可被认为是一种以袭击无辜者为主要手段、以制造恐慌来达到某种目的的极端策略行为。
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一贯支持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认为反恐需要国际统一战线、统一标准,不能针对具体国家使用不同标准;但美英等大国不愿意给恐怖主义赋予一个统一合法的概念,倾向于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恐怖主义,这样才能为其在国际反恐斗争中采取“双重标准”打开方便之门,以实现自己的战略目的。联合国早在1987年12月的第24届大会上就通过一项决议指出:“只有确定得到普遍承认的国际恐怖主义定义,才能有效地同恐怖主义作斗争。”联合国在此后多次会议上一直试图统一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的界定,强调反对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一再重申不论何人在何地以何动机对待何人,恐怖主义都是不可辩护的应受打击的行为。而现实却不是这样,在当今的国际政治舞台上,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热衷于在反恐斗争中采取“双重标准”。
一贯以“反恐急先锋”自居的美国,自认为站在“民主”、“自由”的道义制高点,其实是根据自己国家利益的需要和战略需求, 宣布哪些属于恐怖主义、哪些不属于恐怖主义,哪些需要打击、哪些需要默许甚至扶持。其双重标准的表现包括:一是美国政府及其部分盟国可以随意对其认为是恐怖主义的个人、组织甚至主权国家进行公开的军事打击,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就是明显的例子;相反,非“亲西方国家”特别是其竞争对手如中、俄的正常打击恐怖主义的行为就是“侵犯人权”、“妨碍自由”、“ 滥杀无辜”,要求这些国家通过谈判的方式、和平的方式解决与恐怖组织之间的问题,反对这些国家对本国恐怖主义势力的军事打击,这在中国的“东突”、“藏独”问题、俄罗斯车臣问题上表现得非常明显。二是“伊斯兰国”兴起后,美国一直声称要组建一个广泛的国际反恐联盟,实际在选择盟友时却有亲有疏,选边站队。符合美国利益的就拉进联盟,不符合他利益的就被排除在外,中、俄等大国及伊朗等地区强国并未包含在内。美国背后目的和动机令人怀疑,这个存在先天漏洞的联盟严重影响国际社会在反恐问题上形成合力。三是掌握国际舆论话语权的西方主流媒体在报道中国、俄罗斯、中东一些国家的暴力恐怖事件时一贯笔下“仁慈”,与对发生在波士顿、伦敦或巴黎的恐怖袭击口诛笔伐形成鲜明对比。如CNN、BCC等媒体在报道“三股势力”在我新疆、西藏等地策划的恐怖袭击时,多使用使用“骚乱”( riot) 、“动荡”( unrest) 等词,慎用“恐怖袭击”(terror attack)、“恐怖分子”等词,且总是以中国官方口吻转述。
反恐“双重标准”影响消极,结果适得其反
以美国为首的部分西方国家在反恐斗争中推行“双重标准”,给国际社会造成了巨大伤害,不仅无助于国际反恐形成合力,反而对大国关系和反恐斗争带来消极影响。
一是反恐“双重标准”影响当今部分大国关系发展,尤其是中美关系、美俄关系。以“东伊运”为首的“东突”暴力恐怖势力是中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最严重恐怖威胁,事关中国国家核心利益,美国却一直拒绝将“东突”组织定性为恐怖主义组织,甚至暗中进行资金援助和人员培训。本来十分清楚明晰的问题,却成为中美之间逢会必讲的“敏感问题”。
此外,对俄罗斯政府打击分裂国家和制造恐怖主义活动的车臣恐怖分子的行动,美国也以侵犯“人权”、“滥杀无辜”为由,指责俄政府不与车臣恐怖分子进行和平谈判,俄政府则反击美反恐实行“双重标准”,以反恐名义推行单边主义,滥用武力,致使“911”事件后因联合反恐而有所缓和的两国关系再度降温,近期更是跌入谷底。
二是反恐“双重标准”是导致国际恐怖主义再度泛滥的间接元凶。“911”事件后,美国以反恐为名,接连发动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打击基地组织,在初期取得一定成效,却也因此陷入动荡不休、硝烟不断的中东泥潭难以退出,间接促成了“伊斯兰国”等极端组织迅速兴起。动用大规模军事力量的反恐战争加剧了恐怖主义威胁,使恐怖分子变得更加激进,失去美国军事保护的中东地区成为他们接受训练和获得经验的天然训练场。最近的欧洲难民潮和巴黎暴恐事件说明,国际反恐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局面。
三是反恐“双重标准”致使国际反恐联盟有名无实,沦为博弈工具。2008年金融危机使美国国力大减,再也无力承担独自反恐的重担。奥巴马政府上台后提出“巧实力”理念,转而推动国际反恐联盟发展,将反恐联盟视为打压对手、平衡地缘势力的杠杆,意图在中东谋利,却因其“双重标准”一直效果寥寥,适得其反。
近期,俄高调宣布参战,更加速了美领导的反恐联盟内部分化,伊拉克、埃及等国均表示欢迎俄出兵,伊欲向俄军敞开大门,甚至希望俄在打击“伊斯兰国”行动中扮演比美更重要的角色。美俄在打击“伊斯兰国”旗号下相互拆台,无益于解决中东问题,叙利亚乱局或将长期难解。
反恐前提是形成共识,
团结一致
要真正打击恐怖主义,推动国际反恐合作不断向前发展,国际社会各方应在对恐怖主义的问题上达成共识,规范恐怖主义、恐怖主义组织和恐怖分子的界定标准,统一反对一切形式恐怖主义的立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进行反恐合作,国际反恐斗争才能不断深入发展。
要真正整合国际社会力量打击恐怖主义,西方国家必须摒弃反恐“双重标准”。西方国家应充分认识到,一是反恐不应成为服务于本国利益和意识形态的政治工具,更不能沦为干涉他国内政的廉价借口。在反恐问题上搞双重标准,不仅有违道义,使反恐的正义性受到质疑,无助于各国达成反恐共识,而且还会助长恐怖主义势力的嚣张气焰,最终对国际反恐事业产生负面影响。二是打击恐怖主义需要标本兼职,仅靠军事手段远远不够。虽然军事打击对恐怖组织一时能起到遏制和削弱的作用,但却难以将其彻底铲除。应该看到,恐怖主义的产生有着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原因,反恐应同促进经济发展、妥善解决地区冲突相结合;应倡导不同文明、宗教、民族间对话与交流,促进理解宽容,和谐共处;应运用政治、经济、外交等手段综合治理,消除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三是打击恐怖主义应尊重国际法,发挥联合国的主导作用。目前恐怖主义呈现全球化发展趋势,从世界反恐局势看,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这种情况下,强调联合国在反恐斗争中的主导地位和发挥他的作用,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国际社会有关行动必须尊重当事国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恐怖主义是全球公害,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置身恐怖威胁之外。彻底消灭恐怖主义,只有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这一条路。仅从本国角度出发,一味推行单边主义和利己主义,搞“双重标准”,只会在反恐的道路上越走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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