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此次修法,人们的注意力一般放在关于二胎的规定上。的确,自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来,全面两孩政策如何在公众期盼中尽快落地就一直是舆论关注的重大问题。而众所周知,由于现行计生法“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因此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必须首先进行法律上的调整。而在法律正式修订之前,媒体报道,一些地方的怀孕家庭还在承受莫名的压力。
现在修正案提交审议正是修法过程中的关键一步。而只要成为法律,不仅意味着全面两孩政策的顺利落地,也是对此前处于焦虑之中的公众情绪的一次纾解。
如果说由于人口老龄化的严峻,通过修法调整以往的人口政策是众望所归,那么还有一些问题则尚存歧见。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在对计生法修正草案的审议报告中就提到,草案解决了现行法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但有些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调整生育政策不仅需要修改计生法,还要重视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如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政策、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等,同样涉及一些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修订问题,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法规和配套政策的衔接。这么多牵涉深广的问题,而且相关各方尚未达成共识,显然不是一次法律的修订可以解决。因此,本次修法未能涉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内容或许难免让公众失望,但从立法的技术上讲却未必不是明智之举。
毫无疑问,实施数十年的旧的独生子女政策曾经极大地改变了中国。既然如此,现在从法律上终结旧的政策堪称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也必然会给未来中国带来深远而持续的影响。从宏观的层面而言,在老龄化警钟频频敲响的当口,中国能否通过人口政策的及时转身,让人口结构得到优化,使整个社会重获青年般的活力,本次修法无疑被寄予了很大的期许。
而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计生法的修订可能还有一些也许微观但却同样深刻的影响。“只生一个好”、“晚婚晚育光荣”等充满时代特色的词汇将从生活回到辞典,随之而来,过去为舆论所诟病的计生宣传标语的粗鄙化势必一去不返。曾有媒体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计生宣传标语趋向柔性化的转型,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一转型正像一个风向标,折射了国人公共生活中一些新的变化。
从“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到“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貌似微小的差别,背后却是观念的根本性变革。如何适应这种至关重要的变革,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生育意愿不高的国人需要一个过程,而对长期以来浸淫于旧的人口政策,习惯了旧的工作方式的政府部门来说,可能尤为不易。
为了推进社会适应新的观念,计生法修正案中规定了一些配套的措施,如一方面取消晚婚晚育假、关于独生子女父母的一些奖励规定成为历史,另一方面又明确生育二孩将得到鼓励,生育二孩的生育假也将延长。这些措施释放的信息十分显赫,但在生育成本居高不下的环境中,能否如期推高国人的生育意愿却无法盲目乐观。幸运的是,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在计生法修订之后,各地为鼓励生育会出台什么样的具体办法,值得期待。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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