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王岐山在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上强调,对党忠诚最终要体现到担当上。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工作部门要从自身做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忠诚、干净、担当”是习总书记对党的领导干部提出的三点要求,笔者理解,忠诚、干净是为官做人的政治底色,担当则是干事创业的必备素养。领导干部有担当,就是敢挑管党治党重担,敢啃发展改革的硬骨头。
然而,从中央巡视组在各地发现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出现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现象,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从根子上看,都是由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浓,管党责任没有尽到位引发的。领导不力,队伍不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不能落实沉底,势必影响党的执政基础。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权与责总是对应的。党员干部如果失责,就是担当不力,就应当从严追究。研究制定党内问责条例,一方面是将失责追究制度化,完善管党治党制度链条,以制度来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倒逼党员干部尽责、有为,另一方面彰显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决心,释放失责必究明确信号,促使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履责、依规照章办事,有助于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问责不可留“空地”。有的地方选择性问责,媒体不爆料、舆论不热炒、上级不批评就“太平无事”。有的问责只针对干部违规违纪等热点领域,干部不作为等性质轻的问题则不管不问,此前一位接受媒体采访的地方官员就坦言“没见着谁因为不改革而被问责的”。应当警醒,问责一旦留空地,杂草野树就会丛生,影响一地政治环境。
问责应当有始终。有的地方,干部出问题后问责实行“拖”字诀,问责结果老是“悬而未决”,最终不了了之。有的干部被问责,遭免职,没过几天又复出了,问责沦为“带薪休假”,社会影响比较恶劣。这种问责有始无终,完全是在应付舆论、忽悠群众,破坏了问责的严肃性,影响了执纪问责部门的权威性。
问责不力同样应被问责。前段有媒体爆出,某地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一领导干部未获回应,之后选择网络举报,得到舆论关注后才对该干部进行查处。有网友讽刺这是地方“保护主义”,是官官相护。实际就是问责不力的表现。有的领导干部或为彰显手腕,或担心“连累”自己,总喜欢捂盖子。针对这类行为应当加大追究力度,提高捂盖子的成本,促使问责由被动变为主动。
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促进干部担当,是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的关键一步。希望问责条例能尽快出台,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的胆魄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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