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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启正:培养新闻发言人的几点建议

liaowangzhisheng 2016-11-18 16:25:09 总第333期 放大 缩小

赵启正/ 文(《瞭望中国》名誉社长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院长)

多年来,中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健全,通过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密切了与广大公众的联系,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政府新闻发布对国内外均有强大的舆论引导作用,对外则承担着公共外交的责任,向世界说明中国的真实情况,包括说明中国的国情、内外政策,回答对中国的问题,解疑释惑,从而改善国际舆论环境。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需要进入“从有到优”的新阶段,加强培养新闻发言人是当务之急。

新闻发言人制度面临的新形势

伴随着中国国力的蓬勃发展,中国所面临的国际形势、舆论环境、公众信息需求发生着巨大变化,这种变化的速度甚至超过了很多制度改革和法规建设的速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改进的迟缓,将会集聚公众的不满,难于舒解社会可能的动荡,也给网络和国外媒体炒作和攻击的机会。

因此,中国政府各部门的新闻发布会的数量、发布的及时性、发布内容的范围和回答问题的质量需要大幅度的提高。

新闻发布制度的建设包括制度建设和要加强新闻发言人的培养

当前,国内外新的现象和事件不断出现,公众新的兴奋点和国际舆论借助新媒体得到迅速传播。对发言人的素质的挑战也越来越高,新闻发言人的素质可以概括为:政治成熟、立场正确、勇于负责;内知国情、外知世界、兼修文化;讲究逻辑、有理有节、善待记者。毫无疑问,“政治成熟、立场正确”应是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

发言人都需要:1.专门的培训;2.专职的和岗位需要相对稳定,也需要较高的级别(敢承担,有威望)。中国行政职务系列也没有新闻发言人的位置,兼职的新闻发言人自然就难以全心全意做好发言人的工作;3.需要建立一个有编制的日常工作团队。如果只孤立地设立发言人而不设立团队,发言人的知识面是难以适应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需要的。新闻发言人应当能及时了解本单位的重要进展和相关舆论,列席本单位的重要会议;4.政府部门制定、发布、实施任何可能产生较大社会效应的政策时,都应同时考虑相关的“议程设置”,打了无准备之仗,往往就会陷入被动回答的状态,导致议程失控。

有时对发言人的一些失误的体谅仍显不够。发言人除了自身以高度的责任心去勇敢面对之外,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必须为发言人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护。

中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需要较完整的专门法规的支撑和保证。中国最早的关于新闻发言人的文件有两个,即中宣部、中央对外宣传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加强对外国记者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制定的《新闻发言人工作暂行条例》(都是1983年)。国务院在2007年通过并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助于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国办发〔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提出了重要的新规定,我们必须认真贯彻,但它仍不是关于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专门的法规。尽快制定出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法规的确是一项急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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