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是草原文明的发祥地,是面向世界的“金色名片”,是传承和弘扬草原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近年来,内蒙古文物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区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1099处,其中文物大遗址分别是东部以赤峰为主要地区的红山遗址群和辽代遗址群,中部以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为主要地区的元代遗址群,西部以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为主要地区的汉代遗址群,此外还有重要的史前文化遗址。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对三大遗址群进行重点保护,将其纳入国家大遗址保护规划中,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草原文明,满足全区各族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提升自治区文化软实力,增强民族大团结,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内蒙古赤峰辽上京遗址和鄂尔多斯市萨拉乌苏遗址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等10处大遗址列入国家大遗址保护“十三五”规划,乌兰察布市集宁路古城遗址等10个考古遗址公园列入自治区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巴彦淖尔市鸡鹿塞遗址等10处遗址列入自治区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曾经被认为是“发展包袱”的大遗址,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加强保护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性。因为它们不仅具有深厚的科学与文化底蕴,同时也有极具特色的环境景观和旅游资源。
大遗址星罗棋布,承载灿烂草原文化
为了进一步全面推进大遗址保护工作,国家文物局研究编制了《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赤峰辽上京遗址、辽陵及奉陵邑、辽中京遗址、二道井子遗址,锡林郭勒盟元上都遗址,阿拉善盟居延遗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以及内蒙古境内长城遗址、“万里茶道”内蒙古段遗址、鄂尔多斯市秦直道遗址共10处大遗址纳入国家大遗址保护“十三五”规划。这给自治区大遗址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大遗址保护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据内蒙古文物局副局长王大方介绍,自治区的文物大遗址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东部有以契丹辽代都城、帝王陵和奉陵邑为代表的辽代文物大遗址,这些草原都城和帝王陵具有重要的文物保护价值,也是中国极为少见建在草原的古代都城和帝王陵;西部以秦汉长城、秦直道、居延遗址和边塞郡县为代表的秦汉时期的文物大遗址,见证了秦汉时期民族的历史和相互交流的进程;中部的元代大遗址群,反映了元朝在中国北方草原营建的城市和文化交流所产生的对世界历史的影响。
对这三大遗址群进行重点保护,将其纳入国家大遗址保护规划中,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草原文明,提升自治区文化软实力,增强民族大团结,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遗址保护,不只是避免破坏那么简单
近年来,内蒙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深入挖掘自治区文物大遗址所蕴含的草原文明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根据内蒙古文物大遗址分布广,类型、规模、保存状况等情况,结合国家文物局要求和国家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制定了保护计划,按“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多方争取,统筹安排”的原则,轻重缓急予以排序。从“十一五”开始,对元上都遗址、辽上京遗址、辽祖陵遗址等开展保护规划编制,进行重点保护维修工程。目前,辽上京遗址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已完成。辽代上京城与祖陵遗址群列入国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重点开展了元上都遗址保护、维修、展示、考古发掘、环境治理等工作,使元上都遗址得到了有效保护,同时突出展现了元上都遗址的世界文化遗产价值
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4个城市已经被确定为茶道上的重要节点城市,文物部门正在和国内参与省区同步进行着茶道文物的调查保护工作。呼和浩特市对大盛魁、将军衙署、大召寺等文物遗址加强保护,二连浩特市复原了伊林驿站,乌兰察布市保存了隆盛庄旧貌;《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规划》近日通过自治区级专家论证,补充完善后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究竟有什么作用?有关专家认为,大遗址将为周边文化、旅游、生态、农业结构调整、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契机。大遗址保护所形成的优越文化软环境可以提高城市竞争力,并转变文物“保护”与“利用”对立的固有观念。自治区的大遗址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同时,成为传承历史文脉、守护城市灵魂的载体。哈民遗址等考古遗址公园逐渐增长的游客量,也证明文物保护和展示对社会发展的贡献。此外,自治区要加快大遗址各项保护规划编制,健全保护机制,加强监测管理,突出文化线路遗产的整体保护与展示。
如今,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是通过科学部署,全面布局,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大遗址保护管理能力建设,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统一,让大遗址成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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