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6年12月份欧盟和日本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之后,美国在2017年12月份也继续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国政府一直认为,这些西方国家完全违背了他们在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议定书》中的诺言:即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五年后,这些WTO的签约国应该自动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所以,美国、欧盟和日本对中国在WTO中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所采取的态度,确实使中国很恼火。加之,自从美国特朗普总统入主白宫后,美国政府所采取的各种贸易保护政策和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最近WTO在阿根廷的部长级会议并未就推动全球多边贸易发展达成任何实质性的进展,所以,在中国媒体中,就有人断然提出:中国应该考虑退出世界贸易组织(WTO)。
对此,我认为退出世界贸易组织并不是中国目前的最佳选项。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中国应该继续努力推进全球贸易多边机制的发展。
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意味着什么?
如果浏览过去一年多时间的各种媒体,就会发现,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争论,中国与美国,欧盟和日本之间所使用的言辞已经非常激烈。尽管如此,关于是否给予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主动权仍然在美国、欧盟和日本手中。对于中国来说,除了在各种场合使用激烈的言辞要求美国,欧盟和日本履行十五年前的承诺外,也别无他法。
那么,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有多么重要?究竟对中国意味着什么呢?
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旨在推动全球贸易公平进行的多边贸易机制;从理论上讲,该组织的各会员国家,希望通过加入该组织能够促进该国贸易和经济的发展,同时也造福于全人类;当然,也希望该组织的各成员国家能够通过正当竞争来开展公平贸易,反对任何非正常的贸易竞争。例如,出口补贴和价格倾销是一种非正常的贸易竞争手段;所以,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章程中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出口补贴和价格倾销。但是,在认定某种竞争方式是否属于价格倾销,就存在着关于价格计算的技术性问题。
对于进口国来说,她认定出口国的某种产品在进口国市场存在价格倾销;而出口国则认为其出口该产品的价格属于正常价格,并不存在价格倾销。那么,如何界定出口的产品在进口国市场是否存在价格倾销呢?这里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选定“价格标准”。这个价格标准是按照出口国的产品成本确定呢?还是按照相应的第三国的产品成本确定呢?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原则,如果WTO成员国认定出口国是市场经济国家,那么,这里的“价格标准”就按照出口国的产品成本认定;否则,就按照相应的第三国家的产品成本认定是否存在价格倾销。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2001年12月到2016年12月这十五年期间,由于美国、欧盟和日本并不自动认定中国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所以,在裁定中国的产品出口到这些国家和地区是否存在价格倾销时,并不是以中国产品在中国国内的成本为价格界定标准,而是选择相应的第三国家的产品成本作为标准;因此,中国认为美国,欧盟和日本这种做法对中国产品出口的反倾销调查很不利。根据中国人的理解,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五年以后,即2016年12月12日以后,美国、欧盟和日本这些国家应该自动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产品的出口的反倾销调查应该选择中国产品的国内成本,而不是相应第三国的替代产品。可是,现实却恰恰与中国的期望相反。这当然使中国很恼火。中国也因此认为,这些西方国家在这样重大问题上竟然一起违背自己在十五年前白纸黑字所写的诺言;也因此认为,西方这些国家时刻只讲利益,而忘记原则,甚至竟然食言;所以,从感情上来论,在中国的媒体中,有人已经提出中国应该考虑退出世界贸易组织这种论调,也就不奇怪了。
中国是否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过去两年来,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十五年后是否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中国与这些西方国家已经进行了无数次的争论。中国要求这些西方国家履行自己在十五年前的诺言,而这些西方国家说,十五年前我并没有承诺在2016年12月以后就自动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双方争论的焦点虽然很明确,但问题源于对中国加入WTO《议定书》有关条款理解的差异。为了明确问题的根源,我特意找来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有关条款的英文版本。
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和如何就反倾销调查的价格标准问题的界定,主要包括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节。在该节分4条进行明确界定。
第1条说,在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的产品价格界定时,有两种选择办法。第1条第1款说,当中国的生产者能够说明其生产经营是在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那么,WTO成员进口国就选择中国产品的成本做为反倾销调查的价格标准。第1条第2款说,如果中国的生产者不能说明其生产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那么,WTO成员进口国就选择相应第三国的替代产品作为反倾销调查的价格标准。第4条,根据WTO成员国的国内法律,如果中国能够说明是一个市场经济体,那么,第1条的附属条款就作废。同时,在任何情况下(In any event),在加入WTO 十五年后,第1条的第2附属条款应当作废。此外,中国应该确保市场经济在所调查的行业已经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第1条的非市场经济条款的原则才失效。
在对待中国加入WTO 十五年后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方面,中国仅仅依据其中一句话——在中国加入WTO 十五年后,WTO成员的进口国按照第三国相应产品成本确定价格的标准作废——来认为,中国在2016年12月以后将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而西方国家是按照第15节第1条和第4条全部内容来确认,在中国加入WTO 十五年后,并不意味着中国将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
如果全面理解第15节的全部内容,就会发现,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十五年后,并不意味着中国将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尽管其中有一句话“在中国加入WTO 十五年后,关于使用第三国的相应替代产品作为确认中国产品是否存在价格倾销的标准将作废”;但是,在第4条还有另外两句话来限制中国的在2016年12月以后的市场经济待遇问题;而且第1条第1款仍然有效,即中国必须能够说明中国经济是一种市场经济。
我相信,在2001年中国代表签订《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时,就认为在十五年后,中国将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可是,西方国家这些律师却按照自己的意思来书写《议定书》的文本。这就给西方国家一个可乘之机。所以,这才导致了今天的争论,也使中国在这个问题上处于一种被动地位。
中国应该继续推动WTO的多边贸易机制
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已经告诉人们,自由贸易的方式将惠及参加贸易的各方;所以,人们才会有积极发展自由贸易的动力。当然,重商主义的思想并未因比较优势理论而绝迹,相反,多出口,少进口的思想一直伴随着公平自由贸易的思想。尽管在过去三十年来,全球经济贸易区域化和全球化确实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因为最近一轮的金融危机所带来的经济危机又促使了保护贸易主义的抬头;反对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话的声音和措施已经频频显于各类媒体。
尽管在对待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方面,西方国家实际上显示了某种程度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思想;但是,据此就提出中国应该退出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贸易机制,这也是不妥当的。
首先,我们都知道,在过去十六年中,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在2001年年底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正是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的经济规模才能够一路不断地超过英国、德国、日本而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贸易总额也才能够从当时全球排名第7位一举上升为全球最大贸易国家;中国的外汇储备也才能够一路快速上升到最高时的接近4万亿美元;中国的人民币也才能够在2016年10月被国际货币组织列入特别提款权的篮子,成为全球的主要货币之一;中国也才能够凭借这样的经济实力倡导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银行、丝路基金和“一带一路”战略等国际大战略的实施。就中国的普通老百姓而言,从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到现在,人们切实感受到了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家经济政治地位也不断提高。这些都得益于中国成功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其次,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中国应该始终站在这个道德法则的制高点。从商业革命和新大陆的发现至今,数百年的人类历史中,人类已经经历了几次大的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浪潮。最近,始发于1980年代这一波的经济全球化浪潮随着交通和信息革命发展而显得格外瞩目。各类区域经济合作和贸易自由化发展更是令人目不暇接,如最早的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以及后来中国同东盟、日本、韩国发展的各类区域经济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组织等等。尽管最近两年,因为经济危机,在西方国家的民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但是,正是在这个时候,在中国正在崛起的时候,中国更需要承担起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责任;这也是一个崛起的大国所应该承担的国际责任。在18世纪末期,崛起的大英帝国就承担起了推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重任;而且,也正是在不断推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浪潮下,大英帝国凭借自己的强势海军才真正形成。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已经全球化的基础上,美国主导了新的世界贸易,金融和经济体系,建立了以美国主导的布雷顿森林体系(金融体系)和关贸总协定(GATT, 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这才有了后来美国的继续强大。今天,尽管仍然存在各种类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反经济全球化的思潮,但是,作为正在崛起的中国,不能放弃通过推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给中国带来的机会。崛起的中国,不仅是一个经济体量大的国家,也应该是能够承担重要国际事务的国家,也能够站在人类社会文明发展道德制高点的国家。中国不能因为在世界贸易组织中获得了不公平的待遇就开始考虑退出世界贸易组织。
第三,世界贸易组织是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结果。世界贸易组织是在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在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英美等国家就开始考虑如何安排战后世界经济的发展结构和体系。鉴于当时英国英镑区,法国的法郎区和希特勒德国的封闭区域经济的经历,英美等国家就意识到要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降低关税和消除各种贸易壁垒,消除各种贸易补贴,推动公平贸易。这样才推出了《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谈判。作为二战的战胜国,当时的中国属于该协定的缔约国家。由于1949年中国政府的更替,中国失去了该协定的缔约国地位。后来,由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中国加入了社会主义阵营的经济互惠组织。所以,在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时代后,1986年中国开始谈判重新“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地位(这里是“恢复”而不是重新加入)。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在原来的《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成立;中国的“复关”谈判也就转变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这段历史告诉我们,尽管世界贸易组织仅仅是一个多边贸易机制,但是,其根本宗旨从一开始就是要推进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中国从开始的《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到后来十五年的艰辛“恢复”和“加入”的谈判历程,都告诉我们,中国一直希望能够加入这个俱乐部,并希望能够推进该俱乐部的发展。尽管最近刚刚闭幕的WTO阿根廷部长级会议在许多方面并未达成实质性的进展;但是,中国不应该放弃继续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大旗,更不应该考虑退出世界贸易组织。在继续推进各类双边自由贸易和区域自由贸易发展的同时,中国仍然应该继续推进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贸易机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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