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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只能强大不能弱化

关注 2018-12-05 15:13:19 刘迎秋/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总第393期 放大 缩小

习近平同志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中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这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安心谋发展吃下了定心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应当正确认识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理解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的原因,从狠抓政策落实、有效消除歧视、解决企业困难、做强做优企业等方面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不断发展壮大,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推动中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中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进入新时代,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习近平同志在近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申党中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一贯方针,提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政策举措,为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指明了方向。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

习近平同志指出,“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制度。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这表明,任何否定、怀疑、动摇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是错误的,是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这让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之所以说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首先是因为中国民营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是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其次是因为中国民营企业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已经成为推动中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习近平同志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中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民营经济之所以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同志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一方面,民营经济的产生、发展、壮大内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期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内在逻辑要求,任何否定、弱化民营经济的言论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另一方面,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九大已经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

民营经济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取得这些成就,民营经济功不可没。但要看到,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还有待破除。尤其是当前中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仅需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而且需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已经证明,平均主义会极大束缚生产力发展;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动后富,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壮大民营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为了更好地促进以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目标,一方面,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另一方面,要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他反复强调和阐述“两个毫不动摇”,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他进一步强调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这些讲话无不显示出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信心和决心。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都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解决对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大政方针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大力纠正在工作中存在的政策偏差,严厉查处一批懈怠、推诿甚至阳奉阴违的行为,切实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有效消除歧视。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要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实施上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所有制歧视。纠正和清除对民营企业各种形式的歧视性政策和措施,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解决企业困难。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各项工作,实质性降低民营企业负担。通过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市场准入等举措,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关心民营企业家成长。把支持和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还应加强舆论引导,正确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对不符合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各种错误言论,坚决予以澄清、批驳、纠正,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心无旁骛创新创造、踏踏实实办好企业。

做强做优企业。习近平同志指出:“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希望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他还强调,要“努力把企业做强做优”。民营企业家一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珍视自身的社会形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练好企业内功,特别是要提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拓展国际视野,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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